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都縣林業局
- 地區:樂都縣
- 類型:政府部門
- 職責調整 :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的職責
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簡介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地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職責。加強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林業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擬訂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五)依法承擔森林資源培育、發展和保護以及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指導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七)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八)負責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子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九)承擔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承擔樂都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等工作,指導全縣林業隊伍的建設。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處理林業局黨務、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各單位的人事、專業技術職稱、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協調機關各室及下屬事業單位工作,抓好工會、共青團、婦聯及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行政工作中有關綜合性檔案的起草、檔案的上傳下達、匯報、調研、統計、會議組織、信訪、文秘、文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擬訂縣林業產業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關於林業產業化的調研、統計、資料的整理和上報下達工作;組織各類項目可研報告編制、上報、監督項目實施和驗收工作;對林業龍頭產業的發展,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承辦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財務核算中心
負責林業局財務管理,監管國有林業資產。負責行政經費、事業經費和項目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財務審計、監督、各種財務報表及固定資產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計財股
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管理縣級林業資金;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和林業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申報全縣林業建設重點工程項目計畫;監管國有林業資產,指導林業產業發展;組織指導全縣林業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監督、核算和管理工作,指導與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管理機關與直屬單位財務、房產、基建工作。
(四)資源管理股
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定級、評估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報上級批准後監督執行;承擔林地林權管理的有關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國家、省和縣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審核審批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林業要素市場、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承擔全縣林業分類經營工作;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縣人民政府處理山林糾紛辦公室須依法調處本縣轄區內集體與集體之間的山林權屬糾紛,負責本縣與周邊縣山林糾紛的協調工作,建立健全山林糾紛調處網路,指導各鄉鎮辦場的山林糾紛工作,積極做好政策諮詢和引導,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
人員編制
縣林業局行政編制為6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2名(正科1名,副科1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樂都縣森林公安局為縣林業局直屬的副科級行政單位,森林公安派出所為森林公安局直屬副科級行政單位。樂都縣森林公安局政法專項編制1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森林公安局2名, 6個林業公安派出所各1名)。
森林公安局主要職責:負責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行政案件和各類治安案件,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依法偵破破壞森林資源的刑事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嚴厲打擊林區發生的嚴重刑事犯罪活動,保障林業生產建設順利進行;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搞好森林火災防護,查處森林火災案件,減少森林損失,發布森林火險和火災信息,協調指導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承擔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提高林區廣大民眾法律意識,增強守法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