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買之私鑄白金案

樂買之私鑄白金案,此案發生於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買之私鑄白金案
  • 發生時間: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
  • 涉及人物:樂買之
  • 出處:《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史記·平準書》
發生背景,案件經過,

發生背景

西漢武帝時發行過銀錫合金的貨幣“白金”,共分三等,圓形龍紋的面值為三千錢,方形馬紋的面值五百,橢圓形龜紋的面值三百,並下令盜鑄者處以死刑。

案件經過

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慎陽侯樂買之因為私鑄白金被判處棄市。當時在五年之內犯盜鑄金錢罪處死的多達數十萬人,其未發覺者不可勝計,僅自首被赦免者就有百餘萬人。因犯者甚眾,官吏無法全部捕獲。於是派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路循行,檢舉、彈劾那些諸侯相、郡守等人。由於白金偽造的太多,真假難辨,百姓不願意使用,至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朝廷宣布廢止這種貨幣的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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