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業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 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
- 協助:縣委抓好縣直屬各部門作風建設
- 審批:縣直機關黨組織的設立
單位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職責
(二)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搞好黨員管理、教育以及科級幹部、黨務幹部的理論、黨務業務的培訓工作。
(三)協助縣委抓好縣直屬各部門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研究制定並實施有效的措施和辦法,指導縣直屬機關黨組織加強廉政建設,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的效監督,定期了解各單位黨員和民眾對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縣委反映部委辦局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思想作風的情況和問題。
(四)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進縣直機關兩個文明建設,定期向縣委反映縣直屬機關黨員幹部的思想情況。
(五)審批縣直機關黨組織的設立、合併或撤銷、考核任命機關黨總支、支部書記、副書記、委員。
(六)抓好發展黨員的審批工作,堅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考察培訓,做好經常性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吸收在生產和工作第一線的工人、知識分子中的優秀分子入黨。
(七)領導縣直屬機關各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調查處理黨員幹部違犯黨紀問題。
(八)加強與外縣(市)機關工委的聯繫,互通情況,交流信息。
(九)負責對縣直機關各部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後兌現獎懲
(十)完成縣委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各類公文、領導講話、套用文稿的起草、修改、核槁工作。負責縣直機關黨建工作和縣委各項部署的督查、信息交流情況反映工作;負責行政、財會、文秘、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接待及機關內部的協調、縣直機關民眾性政治活動,社會公益活動的組織工作。
(二)縣直屬機關人民武裝部
1.民兵政治工作調配和管理民兵工作,落實民兵政治教育制度,協同有關部門抓好全民國防教育。
2.完成上級賦予的民兵軍事訓練任務,落實參訓人員和報酬,協同有關部門統籌民兵訓練經費。
3.兵役登記,徵兵工作和復員轉業退伍人服預備役的登記、統計。
4.抓好自身建設和民兵營(連)建設,開展達標、創先活動。
5.發動民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領民兵完成戰備和急難險重任務,配合公安部門維護社會治安。
6.同有關部門做好雙擁工作和退伍軍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7.戰時負責組織實施兵員,動員和帶領民兵參軍參戰,支援前線,保衛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