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統計局,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東黎族自治縣統計局
- 地點:樂東黎族自治縣
- 職責:關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
- 所屬機構:縣委縣政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 貫徹執行黨的國家有關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完成國家、省、縣統計調查任務。
(二)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負責蒐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有關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實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
(三) 負責監督檢查統計法規和統計制度的實施,審查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數據的真實性,管理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協調各部門的統計業務,對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考核的獎勵,加強統計科學研究和統計基礎工作建設。
(四) 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基本統計資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科技進步情況公報,為各級黨政及社會各部門制訂計畫與加強管理,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
(五) 協調省統計局管理農調隊黨務、人事等工作。
(六) 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人秘行政職能崗
投資統計職能崗
能源統計職能崗
農村經濟統計職能崗
法規與設計管理職能崗
綜合與核算統計職能崗
人口就業和社會科技統計職能崗
工業交通和貿易外經旅遊統計職能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