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初始登記,需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其他有效證件、中文譯本護照),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材料。
辦理程式,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法定依據,服務部門,收費標準,
辦理程式
視窗受理→初核(現場勘察)→覆核→審批→繕證→收費發證→歸檔。
申報材料
1、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其他有效證件、中文譯本護照),屬企業的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屬事業單位提供法人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
3、委託代理的,提供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居民身份證;
4、房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明(商品房);
5、立項批文(企事業單位);
6、屬保障性房的,需提供主管機關批准檔案;
7、國有土地使用證;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0、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11、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
12、竣工圖商品房;
13、房屋測繪報告;
1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所有證件核對原件,收複印件);
15、規劃驗收意見書。
辦理時限
從接到申請之日算起30個工作日(節假日除外)內辦理。
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六十一條及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條。
服務部門
樂東縣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
收費標準
一、住房所有權登記。(依據發改價格(2008)924號)
住房所權登記費:每宗80元
二、非住房所有權登記。(依據發改價格(2008)924號)
非住房所有權登記費:550元
三、房屋所有權證證費:每增加一本10元(依據計價格(2002)5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