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位置:樂昌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質量技術監督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2、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3、對產品質量和市場商品質量實施監督。
4、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5、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省局、韶關市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機電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省局、韶關市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認證的管理工作。
6、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7、負責全市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8、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9、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機電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10、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11、承擔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12、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13、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4、負責對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質量監管職能。
(1)負責對食品加工企業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
(2)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3)嚴厲查處生產、製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
2、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3、對產品質量和市場商品質量實施監督。
4、組織協調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
5、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省局、韶關市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機電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省局、韶關市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認證的管理工作。
6、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7、負責全市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8、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9、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機電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10、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11、承擔政府"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12、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13、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4、負責對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質量監管職能。
(1)負責對食品加工企業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
(2)嚴格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3)嚴厲查處生產、製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