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製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並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負責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樂昌市國土資源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
  • 相關單位:樂昌市國土資源局
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韶關市黨風廉政信息公開平台上查閱本《指南》,也可以到樂昌市國土資源局(地址:樂昌市人民北路36號)領取。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本機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機構職能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定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定及職能情況;下(直)屬單位設定及職能情況等。(二)規章檔案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布規範性檔案等。(三)規劃計畫主要包括:本機關階段性工作計畫、工作重點安排等。
(四)工作動態主要包括:本機關工作進展情況,主要活動、重要會議的主要情況等。
(五)業務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門各項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等。
(六)統計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門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專項統計報告等。
(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項;本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畫;通知、公示、公告以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制了《樂昌市國土資源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韶關市黨風廉,也可以到樂昌市國土資源局(地址:樂昌市人民北路36號)領取。二、獲取形式(一)主動公開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範圍,詳見《目錄》。●公開形式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採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本機關網上信息本機關還將採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通過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本機關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樂昌市國土資源局一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3.本機關設有信息公開欄,主動公開有關信息。本機關網上公開的信息,除政務動態信息以外,網上留存的期限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信息,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設立的公共查閱點(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或樂昌市政府信息公開查閱中心(市檔案局二樓)查閱。。●公開時限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二)依申請公開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出申請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書面填寫《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屬檔案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韶關市黨風廉政信息公開平台上下載電子版,複製有效。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郵寄地址:樂昌市人民北路36號樂昌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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