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市應急管理局是樂平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樂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簡介
組建市應急管理局。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救災職責,市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災減災委員會、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以及市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的相關職能等整合,組建市應急管理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市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市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市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