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婚姻登記辦事指南

樂平婚姻登記由樂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辦理。

基本介紹

  • 辦理事項:婚姻登記
  •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全天
  • 地址:西大街翥山西路162號
  • 辦理機構:樂平市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
  • 電話:0798-6567116
登記依據,具備條件,申報材料,辦事程式,登記時限,收費標準,

登記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條例》。

具備條件

1.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行政區域內);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6)雙方自願結婚。
2.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定書,協定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申報材料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定書(一式三份);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辦事程式

1.婚姻當事人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區、縣)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婚姻登記員對規定的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查驗,並詢問當事人的有關意願;
3.對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登記時限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證。

收費標準

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民政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費字249號,婚姻證書工本費9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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