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是樂山市食藥局直屬單位。

工作分工,質量目標,公正聲明,

工作分工

負責本轄區內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藥用輔料、化妝品等檢驗檢測;承擔上級下達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藥品(含中藥、民族藥)、藥用輔料、化妝品抽查檢驗任務;負責轄區內規定的醫療機構製劑品種註冊審批所需的檢驗工作;負責轄區內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事件、藥物濫用的報告和監測資料的收集、核實、評價、反饋和上報等工作;指導轄區內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質量檢驗、管理機構業務技術工作,協調解決技術疑難問題,培訓有關的技術管理人員。

質量目標

1.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2.資質認定評審合格;
3.成為全省同級實驗室中的優良實驗室;
4.儀器設備定期檢定/校準率100%;正常運轉、正確使用率確保98%;
5.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6.採用合乎規定的檢驗測試方法合格率100%;
7.報告符合標準規範合格率和結果準確率不低於98%;
8.質量記錄和技術記錄完整率不低於95%;
9.滿足客戶檢測要求,客戶滿意率不低於95%。

公正聲明

樂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是在樂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下,執行《藥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的法定專業檢驗檢測機構,為了保證我中心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的公正性,特聲明如下,歡迎社會和輿論予以監督。
a.本中心工作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嚴格按照法定的食品藥品質量標準進行操作,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的各項方針政策,嚴格遵守檢測的工作程式,執行相關的現行有效的檢測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不斷提高檢測技術水平和服務水平,以客戶為關注焦點,確保檢驗檢測行為的公正性、檢驗檢測方法的科學性、檢驗檢測結果的準確性、檢驗檢測報告的及時性。
b.本中心的運行以符合《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和《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來確保客戶的需求和期望得到確定、轉化並予以滿足。
c.本中心在進行檢驗檢測工作時,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受行政干預及任何來自內、外部的不正當的壓力和影響,嚴格依據標準和質量體系運作,獨立判斷、獨立完成檢驗檢測任務。
d、本中心對所有客戶均保證同樣的服務質量和檢測技術水平。
e.檢驗檢測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護客戶秘密和所有權保護程式》,不得泄露被檢樣品的技術資料,不得泄露未公開的檢驗檢測結果和其它不得公開的監督檢驗事項。
f.本中心工作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不得從事有損第三方公正的活動。必須秉公辦事、堅持原則、抵制商業賄賂,嚴格保守國家機密、技術和商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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