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供銷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公布樂山市供銷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載體建設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共六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供銷社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樂山市供銷社
一、概述
2011年度,市供銷社採取有力措施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加強領導。市社結合全市機構改革,進一步調整充實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由市社主任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領導和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安排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二是堅持制度。為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並逐步完善了公開辦法、審核制度、考評制度、責任追究等項工作制度,在具體工作中嚴格執行。三是加強載體建設。在運用政務公開欄、報刊、電視等媒體公開政府信息的同時,重視抓好網站建設,充分利用這一平台服務“三農”,服務社會,促進全系統創新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供銷社不屬於政府職能部門,沒有相應的履行政府職能的責任,但由於供銷社是重要的涉農部門,擔負著促進現代農業發展、持續增加農民收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神聖職責。搞好政務公開工作,對於構建現代農村流通經營服務新體系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2011年,市供銷社認真貫徹《條例》,積極保障社會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工作透明度。全年通過市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信息159條。
圍繞中心工作突出公開重點:
1、“新網工程”建設。市供銷社深入學習貫徹國發〔2009〕40號、川府發〔2010〕20號、樂府發〔2011〕9號檔案精神,加快發展全市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路、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路、日用消費品經營網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路和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路。在通過電視台、廣播和報刊宣傳的同時,市社及時在政府入口網站發布了全市“新網工程”建設相關信息56條,為市、縣兩級供銷社領導班子了解情況、掌握實情、科學決策提供了及時、詳細的動態信息,為各縣市區供銷社提供了學習借鑑的平台和載體。
2、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市供銷社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結合自身實際,把市政府年初下達的新辦和規範3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縣(市、區)社,在推進工作的同時,市社及時發布了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方面的動態信息42條,為各縣(市、區)社及專合組織及時提供信息、指導工作。
3、重點項目建設。2011年是“重點建設招商年”,年初市政府對市供銷社下達了市服務業、農業重點項目招商引資1億元的目標任務,市社及時發布了重點項目建設進展的相關信息12條,有效地推動了相關工作。
4、為“三農”服務。積極發布各級供銷社在農資供應、農產品購銷、鮮活農產品流通以及穩定農村市場等方面所做工作的動態信息。聯合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制定並下發了《關於2011年加快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通知》,完善了《樂山市供銷社關於農資系統辦事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嚴把市場準入關,嚴格進出貨驗收制度,定期不定期公開重要農資商品出廠地、商標、價格、使用說明等重要信息400餘條次。
5、行政效能建設。及時發布市社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率等有關信息13條。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11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當面或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無相關內容。
四、載體建設情況
市供銷社按照《條例》要求,積極加強載體建設,在部門網站開設政務信息公開專欄,並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了及時的問呼和更新,全年發布、更新信息159條,全年訪問量達5000餘次。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訴的情況
2011年,我社未發生因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無相關內容。
六、存在問題和改進辦法
2011年,市供銷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了新的進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經驗,但也存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識不夠,信息公開不及時等方面不足。2012年度,我們將通過以下辦法加以改進:
一是加強學習,提高認識。組織幹部職工深入學習《條例》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增強幹部職工依法行政理念,營造依法行政的氛圍。
二是完善制度,強化機制。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程式化,形成良好的工作機制,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三是明確責任,提高水平。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任務。領導小組要對各科室信息選報的數量和質量下達目標,同時要加強督促和指導。辦公室要落實專人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2012年的信息發布,要在內容的深度和形式的多樣化上下功夫,提高工作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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