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林業局

樂安縣林業局,是樂安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林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和計畫;指導全縣林業經濟體制改革,起草有關政策和辦法,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開展林業行政案件的複議應訴工作。
二、組織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防沙治沙及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制訂造林育林和森林經營方面的技術規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貫徹落實;對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以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三、指導全縣森林資源的調查、規劃,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審核、報批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木材憑證採伐,憑證收購,憑證運輸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省內、地區有關法規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主管森林資源有償使用,指導林業綜合利用,承擔縣政府調解和處理山林權屬爭議的日常工作。
四、對包括木材生產,木漿造紙,木本藥材,林木花卉在內的林業產業實行巨觀管理;管理林區公路;組織指導全縣森林工業的生產,基本建設,多種經營和技術改選工作。
五、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選,項目的預審或審批,指導林業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選工作,監督管理國有林業資產;指導全縣林業系統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縣林業基金的籌集和管理,監督全縣林業基金的管理使用。
六、負責管理全縣森林和野生動物及老虎腦自然保護區,主管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及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以及省級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木材,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口報批;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大案件;指導、監督和協調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工作。
七、組織制訂全縣林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科研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運用,指導管理全縣林業教育和專業人才培訓以及林業科技普及推廣工作。
八、承辦縣綠化委員會和縣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公民義務植樹和部門造林綠化。
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村能源發展,林業綜合開發,組織指導協調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20年6月,入選撫州市文明辦評選的“撫州市第十屆文明單位”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現任領導

局長:游立雲

地理位置

地址:長征路58
樂安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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