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紀律檢查工作及工、青、婦、老幹部工作;負責組織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安縣建設局
- 性質:非盈利
- 屬性:政府組織
- 地址:樂安縣
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建設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相關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改革方案,研究擬定符合縣情的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政策,規章實施辦法。擬定全縣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
2、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研究擬定加快全縣城鎮化進程的發展戰略;指導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與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擬定調整、編制和縣城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申報工作;參與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的選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縣規劃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項目用地許可證及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3、綜合管理全縣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與安全;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法規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管理全縣裝飾(含室內裝飾)行業;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縣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核發全縣建設項目施工許可證。
4、指導企業開拓縣外建築市場、經濟技術合作,開展對外工程承包、開展房地產市場,勞務合作和城鎮建設的綜合開發,指導全縣建設行業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制定符合縣情的地方性建設政策、制度;組織編制本縣建設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城鎮建設規劃並指導其實施。
5、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和村鎮建設工作;指導全縣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城市廣告及設備、城市公共客運、園林、市容環境衛生、城建監察工作以及城鎮規劃區的綠化工作;負責全縣名勝區及其規劃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燃氣、市政工程及設施、公共客運、園林、城建監察工作管理城市建設檔案工作。
6、負責全縣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管理;規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指導建築智慧型化工作;監督管理城鎮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計,規範實施抗震設計和施工;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一切工業建築、民用建築的工程造價、工程定額和費用標準的管理。
7、制定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新產品的引進;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歸口管理全縣建設,管理全縣建設系統職工教育工作。
8、管理全縣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建設企業開拓省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9、負責全縣城鎮建設綜合開發行業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城鎮建設綜合開發經營、房屋商品化建設、經營工作。
10、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房地產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管理房產總量;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縣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各項配套政策的擬定並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房改資金的歸集、使用、管理;負責縣城市規劃區範圍的房地產發證、交易等工作。
11、主管全縣測繪業。
12、
13、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鰲溪路7
樂安縣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