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交通局

樂安縣交通局,主要負責全縣縣鄉公路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以及全縣道路、水路交通運輸的管理工作。全局現有幹部職工12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安縣交通局
  • 地區:樂安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榮譽及成績,職能職責,組織機構,地理位置,

榮譽及成績

為徹底改變交通落後面貌,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樂安交通人依靠全縣人民的力量,不斷加大投入,加快公路交通建設。特別是2003年實施“交通活縣”戰略以來,我縣公路交通事業得到飛速發展,累計完成公路交通建設投資5億多元。截止2006年底,全縣公路總里程達到1821公里,其中二級公路78公里,三級公路150公里,四級公路417公里,等外公路1176公里,建成水泥(油)路591公里。16個鄉鎮場全部通了硬化路,175個行政村全部通了公路,其中93個通了硬化路,行政村硬化路通達率53%。由於成績突出,2006年我縣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十五”期間農村公路建設先進縣光榮稱號,樂安交通局被評為全省交通系統先進單位。在公路交通事業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道路運輸事業也取得了長足發展。截止2006年,全縣營運客車發展到140輛,其中高中級客車67輛,營運班線56條,日發班次243個,年客運量130萬人次。大小貨車767輛,年貨運量144萬噸。樂安“十一五”交通規劃中的藍圖———“兩縱兩橫兩圈”公路骨架網路基本形成,交通“瓶頸”制約得到有效緩解,客貨運輸不斷向高質量、高效益、公司化方向發展,一個人便其行、貨暢其流的交通運輸體系初步建成。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交通行業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公路和水路(渡口)交通行為發展戰略和政策規章並指導實施。
(二)編制全縣公路和水路(渡口)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統計和信息工作。
(三)負責全縣道路和水路(渡口)旅客運輸、貨物運輸、裝卸搬運、汽車維修市場、運輸服務、汽車租賃、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調控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的運輸;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維護公路、水路(渡口)交通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全縣公路和水路(渡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的管理;組織國家和省、市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實施;管理交通建設市場。
(六)負責全縣省政府規定的地方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和使用管理;組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管理局屬國有資產;指導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負責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及渡口設施建設、使用、布局的行業管理。
(八)指導全縣公路、水路(渡口)、車船的技術標準管理,組織並實施重大科技開發、攻關,推動行業科技進步;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機構

內設機構: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與之合署辦公) 2、計畫財務股 3、綜合股
紀檢組(監察室)。為縣紀委(縣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下屬三個事業單位:
①公路運輸管理所②公路管理站③渡口管理站
①辦公室
一、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信訪、保密、調研和政務信息工作。
二、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全局性檔案和報告。
三、擬定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綜合協調股、站、所間工作,督促檢查各項決議、決定的落實。
四、做好調查研究工作,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當好參謀。
五、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搞好機關後勤服務。
六、負責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工作,擬訂交通行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年度科技教育工作計畫。
七、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的考評工作,負責編制實施和管理幹部職工培訓工作。
八、負責組織貫徹執行交通法律法規規章,指導交通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法制建設等工作。
②計畫財務股
一、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專項資金管理、規費徵收、上繳和票據管理;
二、負責交通經費和規費的報表及交通綜合統計工作;
三、負責執行上級和組織擬訂交通行業有關的財務會計制度,協助審計部門對交通系統內部進行財務、審計監督;
四、負責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財務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
五、其他有關財務方面的工作。
③交戰辦
為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掛靠縣交通局。主要職責是制定全縣國防交通工作規劃,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負責全市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對地方交通、通信建設規劃和交通通信設施提出國防要求,編制戰時保障方案;負責人武部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室
指導和抓好全市交通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政紀法紀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政務環境評議評價、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信訪工作。
局下屬三個事業單位
1、公路運輸管理所
主要業務範圍是負責國家及省、市有關道路運輸方針、政策、法規及指令的貫徹實施;制定縣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制定道路運輸有關規章制度的實施細則,建立有關的道路運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運力、站點及有關項目的布局;根據管理許可權,審批客貨運輸業戶、旅遊出租客運業戶的開業、停業及年度審驗,審批全縣鄉(鎮)客貨運輸線路,搞好客運“定線路、定班次、定站點”及服務質量招投標工作;核發、管理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製的各種證照、牌及票據、憑證、單據等,負責道路運輸規費的徵收管理;掌握本縣道路運輸價格、稅收、信貸的執行情況,主動與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按分管許可權,提出調整和修改的意見;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大宗物資、重要商品、貨物集散地物資的運輸,組織實施重要節假日旅客運輸,組織實施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戰備物資運輸,並進行監督檢查;根據全縣運力與運量情況,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上級交通部門提供需求信息,進行巨觀調控,組織營運車輛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組織全縣道路運輸業站點規劃、布局和建設,組織重要的科研項目,新產品、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的經營、生產和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的統計、匯總及上報工作,組織道路運輸業的各種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反饋,開展諮詢服務,組織市場調查和預測;負責組織道路運輸市場,機動車維修市場、駕培市場、旅遊出租市場、站場的服務質量、經營行為及使用證、照、牌、單、票據等的監督、檢查,調解重大的運輸糾紛;負責全縣的運政工作和運輸行業工作的經驗交流和推廣,負責組織領導對運政人員的培訓,對運輸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負責對運輸企業的指導和運輸行業協會的組織、指導工作。
2、公路管理站
負責編制全縣、縣鄉公路發展規劃,組織縣鄉公路的養護,縣鄉公路的路政管理、工程監理,重點工程的設計和實施,上級下達的公路普查、公路網規劃的編制工作。
3、渡口管理站
宣傳貫徹《江西省渡口管理條例》和《渡口守則》及有關的政策法規;深入渡口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搞好每年洪水季節前與各有渡口的鄉鎮場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狀,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採取措施,杜絕隱患;負責檢驗本縣各渡口船舶的性能情況,根據檢查結果,向局領導提出需要維修或更新改造的建議;完成省、市渡管部門和本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
樂安縣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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