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榮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榮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執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市政設施維護和園林綠化等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及相關政策、措施和行業標準並監督實施,是榮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榮縣旭陽鎮園丁路59號
  • 性質:政府部門
  • 局長:朱文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市政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城市綜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起草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市政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城市綜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及相關政策、措施和行業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市政設施維護、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髮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政設施行政管理;負責城市道路及公共排水設施、橋樑、隧道和道路照明等市政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主管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負責管理城市公共綠地和街道綠化;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的竣工驗收。
  四、主管城市環境衛生工作和環境衛生行業管理;負責對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的收集、清運和處理實施管理、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城區生活垃圾的統一處理;負責公共廁所的管理;指導鄉鎮的環境衛生工作和環衛設施管理。
  五、負責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和檢查城市市容環境秩序的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統一規劃、統籌管理、組織協調、行業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考評。負責指導、監督各鎮鄉、有關單位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六、貫徹執行省、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相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相關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負責縣城建成區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統一協調、調度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行使城鄉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和城市管理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和環境保護、市場監管、水務管理等領域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處罰權;負責實施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措施。根據省、市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的相關要求逐步調整規範。
  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八、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有關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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