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利民,山西省晉中市太谷縣陽邑鎮四卦村村委會主任。
山西省晉中市太谷縣陽邑鎮四卦村村委會主任榮利民、黨員榮國瑞等索要“保護費”、尋釁滋事等問題。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間,榮利民、榮國瑞多次糾集他人前往四卦村某鐵路工程項目部威脅工人、阻攔施工,致使該工程多次停工,並索要“保護費”總計4萬元;2016年11月,兩人夥同他人強行將向該工程項目部供煤的車輛驅離,並迫使該工程項目部與其二人簽訂供煤契約,以每噸明顯高於市場的價格給項目部供煤。2018年7月,榮利民被依法逮捕;榮國瑞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依法逮捕。太谷縣陽邑派出所所長劉瑞軍和副所長栗堅,民警李海偉、代連斌、孔繁林等人對該鐵路工程項目部報案的兩起案件,未採取必要措施,不作為、慢作為,致使兩起案件長期擱置。2018年7月,劉瑞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降級處分;栗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政務撤職處分;李海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記大過處分;代連斌、孔繁林分別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