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和方針、政策及農業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指導全區發展農業生產,負責全區農村經濟管理、指導農村經濟組織的建設與發展,負責農業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和產業間的綜合平衡,負責種植業及名優特新產品基地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和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資源利用、農業產業化經營及農業項目建設。監督管理農民合理負擔,負責農業生產資料質量認證,承擔全區種子管理、農藥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檢疫等農業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防治農作物病蟲害,推廣農業先進技術成果,負責農村信息統計工作,指導農業信息系統建設。與其他部門配合搞好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教育、農民體育、農業科技培訓等工作,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穩定。
機構領導
局長:張世雄主管橫山區農業農村局整體工作的部署落實;
副局長:王景峰分管財務股、合作經濟與改革指導股、農田建設股、農村經營服務站和寬幅梯田建設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副局長:拓小虎分管政秘股、發展規劃與社會事業股、農業綜合開發中心和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負責旱作節水農業相關工作。
副局長:張建軍 分管產業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農機股、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和農業機械推廣服務中心,負責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工作。
機構職能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統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宣傳、貫徹和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參與涉農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協調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
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工作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
展工作。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果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種植業、果業等產業發展。負責制定全區農作物、果樹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監督管理農作物種子和果樹種苗。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依法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組織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監督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殘留檢測方法標準。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業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全區農業投資管理。擬訂農業投資融資體制機制
改革建議。編制全區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承擔農田水利建設、土地整治、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實施。擬訂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劃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
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參與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交流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外項目並承擔監管工作。
(十四)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
全區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有關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
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和省級、市級、區級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區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
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
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機構設定
(一)政秘崗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安全、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等工作。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工作。負責處理區委農辦日常事務。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並開展系統督查檢查,負責信訪接待和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農業專業技術職稱初、中、高級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農技人員培訓和職業農民培育。負責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及規章的執法監督和宣傳貫徹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負責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計畫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項目規模、方向的建議,組織農業項目的上報下達,監督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參與農村金融、農業保險的政策制定。負責編制局機關和系統財務預算、決算和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二)種植業崗
工作職責:負責制定種植業發展政策、規劃。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發布農情信息。牽頭指導協調重大農業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局系統和農業行業安全生
產工作。承擔發展節水農業和抗災救災相關工作。承擔植物檢疫,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有關工作。負責制定全區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負責農作物種子監督管理。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制定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特色與休閒農業發展和鄉村三產融合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開展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和監管。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制定農墾經濟發展政策、規劃,指導農墾體制改革和墾區現代農業建設,指導墾區完成國家和省、市、區交給的政治、經濟任務。
(三)合作經濟與改革指導崗
工作職責:負責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負責農業農村政策綜合調研,提出全區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相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宅基地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農業農村信息化工作,編制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農業統計,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
(四)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品牌建設崗。
負責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相關工作。牽頭負責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督管理,承擔肥料有關監督管理和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編制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
所獲榮譽
2021年7月,榆林市橫山區農業農村局直屬機關黨委被授予“榆林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