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綜合定額

概算綜合定額編制範圍內容是建築工程綜合定額,可按照以主代次的原則,即以主要工程內容為主,按部位綜合其相關的次要工程內容,經過測算、比較、分析,確定綜合含量,構成概算綜合定額。

以綜合含量結合相應的地區單位估價表,即可構成某一地區的基價。可作為編制初步設計概算,確定建設項目投資,和投資包乾的基礎; 也可作為招標工程編制標底和評定中標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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