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楚雄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批覆》(雲政復[2005]2號)和《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楚字[2005]12號),組建楚雄州經濟委員會,為州政府組成部門。楚雄州經濟委員會主要承擔工業經濟運行調節、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巨觀指導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推進技術進步、促進鄉鎮企業、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指導國有企業管理和政革職能、加掛州中小企業局、州鄉鎮企業局、州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承擔州天然藥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冶金礦產業協調指導組辦公室、州人民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辦公室、州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新型牆體材料革新辦公室、州散裝水泥辦公室、州煤炭行業管理辦公室、州黃金生產管理處、州老舊汽車更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彝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類別:委員會
- 地點:楚雄
- 國家:中國
職責調整
根據國家、雲南省和楚雄州的規定取消的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根據國家、雲南省和楚雄州的規定下放的職責。
(三)劃出的職責
將指導鄉鎮企業發展、協調解決鄉鎮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職責劃入楚雄州農業局。
(四)劃入的職責
劃入楚雄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煤炭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職責。
劃入楚雄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擬訂全州工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制定全州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工業與信息化重大項目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政策建議和專項資金安排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核准和備案。
(四)監測分析工業、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無線電應急處置工作。
(五)擬訂企業技術創新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企業技術中心的建設;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新技術、新工藝的套用,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六)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電力供需協調、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參與協調交通綜合運輸,負責協調行政區域內重點物資鐵路運輸;指導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物流企業發展;組織制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推動工業園區建設;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發展;負責工業園區開發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
(七)負責鹽業行政管理;負責捲菸工業、生物醫藥、消費品工業、輕紡、冶金、石化、裝備製造業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快推進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的發展;擬定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等產業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八)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發展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研究制定楚雄州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監督管理煤炭企業的生產經營;負責煤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內的審批;負責煤炭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履行監督管理楚雄州煤礦安全生產職責;負責組織楚雄州煤炭安全培訓。
(九)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低碳技術的推廣運用;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工作,依法淘汰落後產能;依法開展日常節能監察工作,查處違法用能行為;負責新型牆材和散裝水泥推廣及執法工作。
(十)指導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協調解決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負責全州信息產業行業管理;推動跨行業、跨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負責指導、組織和協調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指導全州信息網路安全建設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指導州級機關信息網路系統建設,推行電子政務。
(十二)統一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有關事宜,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負責企業的減負治亂工作;指導楚雄州工業和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州工程工藝美術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有關行業協會的管理、指導。
(十四)負責所屬黨組織的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十五)承辦楚雄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