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試點實施意見(試行)由楚雄州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制定背景,檔案內容,
制定背景
為積極穩妥推進全州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有效整合縣域醫療服務資源,探索建立責權統一、功能完備、管理規範、運轉高效的縣、鄉、村醫療服務管理模式,形成城鄉醫療人才、技術雙向流動和患者雙向轉診制度。根據國家和省關於開展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檔案精神,制定楚雄州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實施意見(試行)。
檔案內容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改革現行縣鄉醫療服務體制,整合縣域醫療服務資源,建立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新體制,充分發揮縣鄉村醫療機構的職能職責和醫療資源效率,形成“以縣帶鄉、以鄉促縣、縣鄉互動、共同發展”,比較完善、科學、合理、有序的縣域醫療體系。
(二)目標任務
建立以“縣級醫療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新機制,形成“促縣幫鄉、縣鄉互動、協調發展”的新格局;加強鄉村兩級衛生機構內部管理,完善內部運行機制,提高服務能力,建立“基層首診、分級醫療、急慢分治、雙向轉診”的診療模式和縣鄉醫療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協作機制,為基層民眾提供安全、高效、優質、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實現“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預防和康復在基層”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醫院公益性質,突出以人為本
縣級醫院委託管理鄉鎮衛生院要始終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不變,把公益性貫穿於推進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的全過程。同時,要把維護人民民眾的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把提高人民民眾的健康保障水平、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負責
縣市人民政府是實施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的責任主體,衛生行政部門和縣鄉醫療衛生單位是此項工作實施的具體部門,財政、編辦、人社、審計等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做好指導,全力推進工作開展。
(三)堅持以強扶弱,縣鄉協調發展
縣級醫院託管鄉鎮衛生院要突出以強扶弱、注重統籌、確保協調發展。選擇被託管的鄉鎮衛生院,在管理、運營、服務能力等方面要有針對性,注重發展的可持續性。同時,對邊遠貧困地區的鄉鎮衛生院,各部門要繼續強化扶持措施,不斷提高其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促進縣鄉醫療服務均衡發展。
(四)堅持責權統一,資源共享
縣級醫院託管鄉鎮衛生院堅持“八不變”,即:鄉鎮衛生院獨立法人資格不變,名稱不變,公益性質不變,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職能不變,資產、債權、債務歸屬不變,職工身份及隸屬關係不變,收費標準不變,財政投入體制不變。實行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期間,縣級醫院以管理、技術、設備、培訓等為主要支持手段,以整體託管的形式,對鄉鎮衛生院的行政管理、基本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等實行全方面管理和運營,享有管理權、經營權、人事權和分配權。
(五)堅持試點先行,邊試邊推
開展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堅持試點先行,在試點基礎上穩步推進。2013年12月下發的《楚雄州財政局楚雄州衛生局關於下達2013年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暨縣鄉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項目省級財政補助資金的通知》(楚財社〔2013〕307號),已明確開展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的縣市、鄉鎮要按照要求推進工作,其他每縣至少確定1家縣級醫療機構託管不少於1家鄉鎮衛生院,開展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在取得經驗基礎上,結合縣級醫院能力狀況逐步擴大。
三、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試點的主要形式
以縣級醫院整體託管鄉鎮衛生院、縣級醫院與鄉鎮衛生院聯合辦醫、縣鄉組建醫療聯合體為主要形式,對鄉鎮衛生院的行政管理、運營、基本醫療、公共衛生服務等實行全面管理,縣級醫院對鄉鎮衛生院具有管理權、經營權、人事權和分配權。
四、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試點周期
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周期為3年。
五、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試點主要內容
(一)統一行政管理
1.縣級醫院要充分發揮人才、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優勢,將託管的鄉鎮衛生院作為縣級醫院的分院、科室、病區等二級機構進行管理。被託管鄉鎮衛生院的負責人可由託管單位負責人提名,報縣市衛生局考核任命,也可由託管單位負責人兼任。
2.鄉鎮衛生院要自覺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衛生事業方針政策,執行衛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各項醫療規範,做到執業主體、執業人員、執業範圍合法、合格、合規。
3.要進一步完善預防保健、醫療急救、中醫藥等服務功能,積極開展疾病預防、婦幼保健、基本醫療、健康教育等綜合服務。
(二)統一人員管理
1.託管的縣級醫院和被託管的鄉鎮衛生院的人員人事關係不變,在託管期間人員由託管單位統一調配使用。
2.從業人員嚴格依法行醫,依法變更執業地點。
3.合理核定人員編制,探索適合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特點的人員招錄、人才引進方式。
(三)統一績效考核
1.建立有利於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的柔性流動機制、績效考核和內部分配機制、一體化管理的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院實行相同的績效工資政策。
2.統一人員考核,完善激勵機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以工作數量、工作質量、醫德醫風、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為主要評價指標,合理確定醫務人員工資福利待遇,重點向臨床一線、鄉鎮衛生院醫護人員傾斜。
(四)統一財務管理
1.被託管的鄉鎮衛生院財務由縣級醫院統一管理,按照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分別獨立建賬核算所有資產、負債、收入、支出和收益。被託管的鄉鎮衛生院不再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政策。
2.被託管的鄉鎮衛生院執行鄉鎮衛生院的醫療服務收費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五)統一設備管理
1.縣級醫院和被託管鄉鎮衛生院的設備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情況下,可以根據診療業務開展需要合理調配使用,並由縣級醫院全面負責設備的日常維護和操作培訓工作。
2.一體化管理的鄉鎮衛生院和縣級醫院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進一步降低病人轉診後的檢查費用。
(六)統一藥品管理
1.被託管的鄉鎮衛生院根據業務開展情況適當放寬使用非基本藥物,非基本藥物按照規定經縣市衛生局審核備案後採購使用,但必須實行省級網上集中採購,統一配送,零差率銷售。
2.縣級醫院要加強對託管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基本藥物的管理,抓好醫務人員和鄉村醫生用藥培訓和指導,確保合理、規範使用基本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