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方案

經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5日印發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5日
  • 發布單位: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聚集更多優秀人才建功立業楚雄州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發揮“人才第一資源”作用助推和引領楚雄高質量發展,擬計畫從2022年起至2024年,面向州內外高校、州外企事業單位專項招引不少於1000名碩士、博士畢業生到楚雄國有企業就業,全面提高楚雄優秀青年人才儲備比例,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州戰略,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拓寬人才引育渠道,引進儲備一批優秀青年才俊來楚就業創業,著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充滿活力、適應楚雄高質量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優秀青年人才隊伍,為深入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楚雄行動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招引名額
從2022年起至2024年,招引州內外各高校畢業、州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不少於1000名來楚就業,並進行為期3年的培養管理。
三、招引對象
重點招引經濟學類、金融學類、財政學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數學類、建築類、土木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農業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具體人才需求由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公司在全州國有企業及州重點項目、重大工程中進行徵集。
四、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具有國內高校全日制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學術研究及教學領域聲譽較高的高校取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三)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符合招引崗位人才需求,並承諾在楚雄服務期不少於3年。
(五)存在違法違紀受過處理處分人員,有不良社會信用記錄人員,以及有其他不良行為受到法律法規限制的人員,不列入招引範圍。
資格審查貫穿招引全過程,在任何環節應聘人員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應聘的,取消聘用資格,並嚴肅追究責任人責任。
五、招引及培養管理
(一)招引主體
1.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二)招引數量
1.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引不少於500名(其中2022年150名,2023年150名,2024年200名)。
2.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招引不少於500名(其中2022年150名,2023年150名,2024年200名)。
(三)招引方式
由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公司徵集全州國有企業、公司(含縣市國有企業)人才需求,發布人才招引公告,通過校園招聘、人才專場招聘、具體用人主體引進等方式進行。
(四)招引程式
1.人才需求徵集。
2.發布人才招引公告。
3.舉辦人才專場招引會(或通過校園招聘、企業招聘)。
4.接受報名登記、資格初審。
5.資格複審、考察。
6.簽訂人才招引協定。
7.由用人主體按“雙向選擇”,落實就業崗位。
(五)培養方式
1.招引培養期間由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公司及用人單位共同管理和培養。
2.對達到州人才政策待遇條件的,享受州人才政策待遇。
(六)培養期限
1.培養期3年。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契約,並享受相關人才政策。
2.培養期間。經平台公司同意,人才可以申請在州內自主創業,並優先享受自主創業相關扶持政策。
3.培養期滿。(1)符合政策規定的支持通過公開招考(招聘)或調任方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人才可根據工作需要,繼續留在招引單位,並簽訂勞動契約;(3)人才可選擇到州內各類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
(七)管理機制
州委成立由州委人才辦牽頭,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統籌,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用人主體具體負責,相關職能單位共同參與的協調領導小組,加強“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加強政策的統籌,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共同抓好碩博人才的培養管理,建立人才信息庫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要完善激勵保障措施,指導用人單位制定有效的考核辦法,配合用人單位按年度開展考核評價,對考核為優秀的人才予以獎勵,對連續2年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辭退(或解除聘用契約)。
六、政策待遇
(一)培養期內
1.招引碩博人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薪酬待遇不低於同等條件州屬事業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水平。
2.引進碩博人才屬於“興楚英才回巢計畫”範圍並符合相應條件的享受相應人才待遇。
3.引進的碩博人才,按照楚雄州“1+3+N”人才工作系列政策“40條”,符合條件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進入楚雄州內企業工作滿2年的,按照碩士2.4萬元、博士 3.6萬元標準由同級財政一次性發放生活安居補助;
(2)支持人才繼續深造,對在職攻讀楚雄產業發展急需專業的博士,畢業後回楚雄工作服務的學成人員由同級財政給予 50%、最高3萬元的學費補貼;
(3)在楚購房居住,且結婚生子、在楚落戶購房,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同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8萬元的購房補助;
(4)可連續3年免費入住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不與購房補助同步享受)。
4.引進的碩博人才在楚雄工作3年內,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統一組織到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1次。
5.對引進碩博人才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和申報兜底機制,設定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建立碩博人才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申報“直通車”制度,對成功取得各類智慧財產權及各項專利認證的人員或團隊由用人單位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培養期滿
1.鼓勵引導碩博人才參加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緊缺人才招聘。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工作經歷從入企工作時起算,應聘管理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執行八級管理崗、七級管理崗崗位工資。碩士、博士研究生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首次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單位沒有相應崗位空缺的,可以超崗位數額聘用,逐步消化。
2.引進碩博人才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可擇優調任到公務員崗位任職。特別優秀且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職資格條件的,適時推薦提拔到副縣(處)級工作崗位。
3.實施“一鄉鎮一名碩博生”培養計畫。對引進的碩博人才,服務期滿的優先推薦進入社區工作。由社區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專門招用碩博人才。每年從“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專項招錄服務期滿碩博人才。
4.鼓勵支持碩博人才創業。引進碩博人才畢業三年內在楚雄州內自主創業成功的,給予最高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並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
5.對引進的碩博人員,工作期間連續3年考核為優秀,經州、縣市國有企業推薦,州、縣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察合格,納入楚雄州“黨政專技人才儲備”計畫人才進行培養。
州、縣市國有企業要制定相應的鼓勵支持政策及相應的聘用、培養、管理、考核、解聘的實施細則,報州、縣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七、組織保障
(一)組織領導。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在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州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抓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加強部門間協調聯動,促進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高效推動“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州縣教育主管部門要建立楚雄籍碩博生信息資源庫。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兩家國有企業平台要按照“政府推進、企業管理、服務到位、保障有力”的原則具體負責人才招引、培育和管理服務工作。
(二)經費保障。最佳化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統籌安排使用好碩博人才發展、創新創業等各方面資金,落實優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碩博人才來楚雄就業創業,為楚雄州經濟發展提供人才支撐。符合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待遇的,按照對應政策報主管部門審核並享受待遇,所需資金按規定渠道預算撥付。用人單位要專門安排人才培養經費,支持鼓勵人才安心、留心、用心工作。
(三)監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責任分工和職能職責,規範程式、嚴肅紀律,確保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實施的公正性、公信力、透明度。對於弄虛作假騙取資金保障和政策支持,未按規定履行契約,違反職業道德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違紀違法的單位或個人,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並收回相關補貼費用。
(四)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多種新聞媒體和其他宣傳途徑,集中對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的意義、目標和要求進行全方位宣傳,及時總結我州引進碩博人才工作的經驗和成果,全力推動碩博人才引進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解讀

2022年8月25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方案》(楚政辦函〔2022〕43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便於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行動方案》的政策內容,現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當前,全國各地面對新時期的挑戰和發展的契機,都將招才引智作為一個重要戰略,爭相加入“搶人大戰”,並根據人才流動趨勢和結構變化,對招才引智的模式和政策不斷進行“升級”,“人才爭奪戰”日益白熱化。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州戰略,實行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進政策,拓寬人才引育渠道,落實好《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引進儲備一批優秀青年才俊來楚就業創業,我州印發了《楚雄州“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方案》,著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充滿活力、適應楚雄高質量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優秀青年人才隊伍,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創造活力。
二、人才招引工作要求
(一)招引數量。“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計畫從2022年起至2024年,招引州內外各高校畢業、州外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不少於1000名來楚就業,並進行為期3年的培養管理。
(二)招引專業範圍。“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重點招引經濟學類、金融學類、財政學類、計算機類、電子信息類、數學類、建築類、土木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農業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
(三)資格條件。一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具有國內高校全日制碩士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在國(境)外學術研究及教學領域聲譽較高的高校取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三是碩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四是符合招引崗位人才需求,並承諾在楚雄服務期不少於3年。五是存在違法違紀受過處理處分人員,有不良社會信用記錄人員,以及有其他不良行為受到法律法規限制的人員,不列入招引範圍。
(四)招引方式。“千名碩博進楚雄”專項行動招引主體為楚雄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楚雄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具體人才需求由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公司在全州國有企業及州重點項目、重大工程中進行徵集,適時發布人才招引公告。具體為: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招引不少於500名(其中:2022年150名,2023年150名,2024年200名);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招引不少於500名(其中:2022年150名,2023年150名,2024年200名)。
(五)招引程式。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公司按照徵集人才需求;發布人才招引公告;舉辦人才專場招引會(或通過校園招聘、企業招聘);接受報名登記、資格初審;資格複審、考察;簽訂人才招引協定;由用人主體按“雙向選擇”,落實就業崗位的程式落實招引工作。
(六)培養管理方式。招引培養期間由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公司及用人單位共同管理和培養。培養期3年,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契約,並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培養期間由州國有資本投資集團和州國有資本運營集團所屬人力資源服務平台負責完善激勵保障措施,指導用人單位制定有效的考核辦法,配合用人單位按年度開展考核評價,對考核為優秀的人才予以獎勵,對連續2年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辭退(或解除聘用契約)。
三、碩博人才待遇政策
(一)培養期內
1.招引碩博人才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薪酬待遇不低於同等條件州屬事業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工資水平。
2.引進碩博人才屬於“興楚英才回巢計畫”範圍並符合相應條件的享受相應人才待遇。
3.引進的碩博人才,按照楚雄州“1+3+N”人才工作系列政策“40條”,符合條件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進入楚雄州內企業工作滿2年的,按照碩士2.4萬元、博士3.6萬元標準由同級財政一次性發放生活安居補助。
(2)支持人才繼續深造,對在職攻讀楚雄產業發展急需專業的博士,畢業後回楚雄工作服務的學成人員由同級財政給予50%、最高3萬元的學費補貼。
(3)在楚購房居住,且結婚生子、在楚落戶購房,經評審符合條件的,由同級財政給予一次性2.8萬元的購房補助。
(4)可連續3年免費入住人才公寓或保障性住房(不與購房補助同步享受)
4.引進的碩博人才在楚雄工作3年內,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統一組織到三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1次。
5.對引進碩博人才建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和申報兜底機制,設定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建立碩博人才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申報“直通車”制度,對成功取得各類智慧財產權及各項專利認證的人員或團隊由用人單位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培養期滿
1.鼓勵引導碩博人才參加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緊缺人才招聘。進入事業單位工作,工作經歷從入企工作時起算,應聘管理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別執行八級管理崗、七級管理崗崗位工資。碩士、博士研究生應聘專業技術崗位的,首次取得專業技術資格,單位沒有相應崗位空缺的,可以超崗位數額聘用,逐步消化。
2.引進碩博人才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可擇優調任到公務員崗位任職。特別優秀且符合《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任職資格條件的,適時推薦提拔到副縣(處)級工作崗位。
3.實施“一鄉鎮一名碩博生”培養計畫。對引進的碩博人才,服務期滿的優先推薦進入社區工作。由社區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專門招用碩博人才。每年從“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專項招錄服務期滿碩博人才。
4.鼓勵支持碩博人才創業。引進碩博人才畢業三年內在楚雄州內自主創業成功的,給予最高3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並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稅費減免等政策。
5.對引進的碩博人員,工作期間連續3年考核為優秀,經州、縣市國有企業推薦,州、縣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考察合格,納入楚雄州“黨政專技人才儲備”計畫人才進行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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