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莊王太子案,此案發生於春秋時期楚莊王時(約公元前60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莊王太子案
- 發生時間:春秋時期楚莊王時
- 出處:《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 涉及人物:楚國太子
案件記載
據《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記載,楚國太子入朝時,馬蹄踐踏了接屋檐滴水的器皿,茅門之法規定:群臣大夫諸公子入朝,馬蹄踐者,廷理斬其秀,戮其御。於是法官判太子有罪,依法砍斷了太子的車轅並殺死了趕車人。另一說法,楚王緊急召見太子,天正下著雨,王宮的院中有積水,於是太子驅車直達茅門。楚國法律規定:車不得至於茅門。於是法官判太子有罪,毀壞了太子的車馬。後來楚為太子網開一面,釋放太子,不追究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