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經審查,楚恩海身為黨員幹部,違反政治紀律;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日前,已給予楚恩海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