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襄公三十年》:“(子產)從政一年,輿人誦之曰:‘取我衣冠而褚(貯藏)之,取我田疇而伍(賦)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及三年,又誦之曰‘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四疇,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⑥ 行春:漢制,太守於春季巡視所管州縣,督促耕作曰行春。
楚州宴花樓①
趙瑕
門外煙橫載酒船,謝公②攜客醉華筵。
尋花偶坐將軍樹③ ,飲酒方重刺史天④ 。
幾曲艷歌春色里,數行高鳥暮雲邊。
分明聽得輿人語⑤ ,願及行春⑥ 又一年。
【注釋】①宴花樓:唐時建。《天啟淮安府志》註:即淮安城面門樓,為當時郡守宴新進士於其上,為之簪花,故曰宴花。該題一作《陪韋中丞宴扈都頭花園》。韋中承名灌,會昌末曾為楚州刺史。② 謝公:指東晉謝安,安位至宰相,嘗於土山營墅,樓館林竹甚盛,每攜子侄往來游集。③將軍樹:《後漢書·馮異傳》 載,漢光武將馮異“為人謙退不伐,……每所止舍,諸將並坐論功,異常獨屏樹下,軍中號日‘大樹將軍’”。④刺史天:《後漢書·蘇章傳》,“順帝時,(章)遷冀州刺史。有故人任清河太守,貪贓枉法,章行部至清河,為之設酒肴,陳平生之好。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章日:‘今夕蘇孺文(蘇章字)與故人顧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遂舉正其罪。” ⑤ 輿人語:眾人稱說,此處用子產的典故稱讚韋中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