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赫顏色理論

楊-赫顏色理論

19世紀初,英國生理學家托馬斯. 楊(Young, 1807)在研究人類顏色視覺的生理理論時,建立了自己的三色說(trichromatic theory)。後由德國物理學家赫爾姆霍茨(H. von Helmholtz)發展了這一學說,被稱為楊-赫顏色理論,或“三聯學說”,並為當今新的科研成果所不斷證實和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赫顏色理論
  • 別名:三聯學說
  • 人物:托馬斯. 楊;赫爾姆霍茨
  • 屬性三色說
理論概述,理論評價,色彩種類,原色,間色,複色,

理論概述

托馬斯.楊假定,人的視網膜有三種不同的感受器。每種感受器只對光譜的一個特殊成分敏感。當它們分別感受到不同波長的刺激時,就會產生不同的顏色經驗。1860年,赫爾姆霍茨放棄了一種感受器只對一種波長敏感的看法,認為每種感受器都對各種波長的光有反應,但紅色感受器對長波更敏感,綠色感受器對中波更敏感,藍色感受器對短波更敏感。因此,當光刺激作用於眼睛時,將在三種感受器中引起不同程度的興奮。各種顏色經驗是由不同感受器按照相應的比例活動而產生的。

理論評價

楊-赫顏色理論得到一些實驗結果的支持(Marks, Dobelle & MacNichol, 1964)。在實驗中,將直徑為2微米的光束聚焦在單一椎體細胞上,然後分析單一椎體細胞的吸收特性。結果發現,一組椎體細胞能吸收波長約為450nm的光(藍),另一組能吸收波長約為540nm的光(綠),第三組能吸收波長約577nm的光(近似紅光)。這些受納器分別叫做短波、中波和長波受納器。
但是,這個理論也有明顯的缺陷。例如,不能解釋紅綠色盲。紅綠色盲患者把光譜的短波 部分看成藍色,長波部分看成黃色,因而沒有紅和綠經驗。而三色理論假定黃是由紅、綠混合產生的。按三色理論,這種患者應該缺乏感紅和感綠的椎體細胞,因而這種病人不應該具有黃色的經驗,但是這和病人的實際色覺經驗不符合。

色彩種類

原色

色彩中不能再分解的基本色稱為原色。原色能合成出其它色,而其他色不能還原出本來的顏色。原色只有三種,色光三原色為紅、綠、藍,顏料三原色為品紅(明亮的玫紅)、黃、青(湖藍)。色光三原色可以合成出所有色彩,同時相加得白色光。顏料三原色從理論上來講可以調配出其他任何色彩,同色相加得黑色,因為常用的顏料中除了色素外還含有其它化學成分,所以兩種以上的顏料相調和,純度就受影響,調和的色種越多就越不純,也越不鮮明,顏料三原色相加只能得到一種黑濁色,而不是純黑色。

間色

由兩個原色混合得間色。間色也只有三種:色光三間為品紅、黃、青(湖藍),有些彩色攝影書上稱為“補色”,是指色環上的互補關係。顏料三間色即橙、綠、紫,也稱第二次色。必須指出的是色光三間色恰好是顏料的三原色。這種交錯關係構成了色光、顏料與色彩視覺的複雜聯繫,也構成了色彩原理與規律的豐富內容。

複色

顏料的兩個間色或一種原色和其對應的間色(紅與青、黃與藍、綠與洋紅)相混合得複色,亦稱第三次色。複色中包含了所有的原色成分,只是各原色間的比例不等,從而形成了不同的紅灰、黃灰、綠灰等(此處表示列舉省略)灰調色。
由於色光三原色相加得白色光,這樣便產生兩個後果:一是色光中沒有複色,二是色光中沒有灰調色,如兩色光間色相加,只會產生一種淡的原色光,以黃色光加青色光為例:
黃色光+青色光=紅色光+綠色光+綠色光+藍色光=綠色光+白色光=亮綠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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