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靜全
- 國籍:中國
- 民族:納西族
- 出生日期:1961年12月
- 出生地:雲南玉龍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環境問責,
人物履歷
1978.09-1982.09 雲南農業大學植保專業學習
1982.09-1984.03 麗江縣農科所工作
1984.03-1984.06 麗江縣大具區副區長
1984.06-1985.10 麗江縣大具區代區長(正科級)
1985.10-1986.10 麗江縣旅遊局副局長(正科級)
1986.10-1990.06 麗江縣農業局副局長(正科級)
1990.06-1992.12 雲南省農科院高山植物研究所籌備組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
1992.12-1995.09 雲南省農科院高山植物研究所副所長
1995.09-2004.03 雲南省農科院高山植物研究所所長
2004.03-2008.02 麗江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8.02-2018.02 麗江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8.02 - 2020.08 麗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職務任免
2020年8月25日,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楊靜全同志辭去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報麗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環境問責
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2018年10月20日,省紀委省監委將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經查,麗江市委、市政府,玉龍縣委、縣政府,玉龍縣拉市鎮黨委、鎮政府,省市縣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責任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暫停新建、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政策要求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上報虛假情況;對中央環保督察組指出的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等問題,整改態度不堅決、行動不迅速,對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旅遊活動無序發展整治不力、不到位;對麗江玉龍生態旅遊度假區高爾夫球場項目違規建設、未批先建、違規變更等問題把關不嚴、監管不到位,存在失職失責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根據有關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經省委同意,省紀委省監委對麗江拉市海省級自然保護區被長期違規侵占破壞以及整治不到位等問題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給予麗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時任麗江市副市長楊靜全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