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通成,男,侗族,1968年6月生,貴州省錦屏縣人,本科學歷,1991年9月參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1年3月18日,楊通成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通成
- 國籍:中國
- 民族:侗族
- 出生日期:1968年6月
工作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宣判,
工作履歷
1989年10月至1991年7月,貴州省黔南民族師範專科學校體育系體育專業學習;
1991年7月至1991年9月,畢業待分配;
1991年9月至2007年12月,歷任貴州省錦屏縣法院工作員、副院長(正科級);
2007年12月至2009年8月,歷任貴州省黔東南州法院正科級幹部、刑一庭副庭長(正科級);
2009年8月至2011年8月,歷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紀委監察局正科級幹部、紀檢監察一室主任(副縣長級);
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貴州省黔東南州紀委秘書長(副縣長級);
2011年12月至2012年8月,貴州省黔東南州紀委常委、州紀委秘書長;
2012年8月至2014年10月,歷任貴州省黔東南州信訪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州民眾工作中心副主任;
2014年10月起,貴州省黔東南州信訪局副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2月12日,黔東南州紀委監委對時任黔東南州信訪局副調研員楊通成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幾天后,楊通成即因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採取留置措施。2020年7月13日,他被貴州省黃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執行逮捕。
依法宣判
2020年12月31日,黃平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楊通成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對被告人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犯罪所得贓款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一審宣判後,楊通成不服,提出抗訴。2021年3月18日,黔東南州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