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黎平縣雙江鎮原黨委委員、政法委書記、副鎮長楊通天在調解民眾糾紛工作中不作為問題。2016年11月,雙江鎮明確楊通天負責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就該鎮乜洞村村民吳某國與吳某輝的山林權屬糾紛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直至2018年4月,楊通天未組織工作人員就該問題開展調查核實,也未召集相關部門調解。期間,吳某國多次向其了解處理結果,楊通天均以正在核查和難以召集當時確權勘界工作人員為由消極應付,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8月,楊通天受到政務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