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衛軍(湖南省張家界市桑植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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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衛軍,男,白族,1967年10月出生,湖南桑植人,1986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桑植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2022年4月,楊衛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衛軍
  • 民族:白族
  • 籍貫:湖南桑植
  • 出生日期:196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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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6年8月至2001年3月,歷任桑植縣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經濟審判庭審判員、副庭長、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行政審判庭庭長、經濟審判庭庭長;
2001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桑植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6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桑植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四級高級法官;
2020年11月至2022年4月,任桑植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10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張家界市紀委監委指定,接受永定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經張家界市紀委監委指定,永定區紀委監委對桑植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三級高級法官楊衛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衛軍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楊衛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司法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紀法意識極其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張家界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楊衛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張家界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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