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萬恆

楊萬恆,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原平市人,大學本科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8年10月,經忻州市委批准,忻州市紀委監委對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原處長楊萬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萬恆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原平市
  • 出生日期:1962年4月
人物履歷,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6年7月至1998年1月,忻州地區農業機械化學校教師;
1998年2月至2007年9月,任忻州地區農業機械化學校學生處副主任;
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辦公室負責人;
2008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就業辦公室主任;
2012年2月至2018年2月,任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處長兼學生處黨支部書記;
2013年12月至2018年3月,兼任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
2018年3月,免去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處長和學生處黨支部書記職務;不再兼任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原處長、資助辦原主任楊萬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忻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經忻州市委批准,忻州市紀委監委對忻州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處原處長楊萬恆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楊萬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騙取和非法占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涉嫌犯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軍訓業務承攬、校服資金結算過程中為相關企業人員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財物,涉嫌犯受賄罪;違規給學生髮放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犯濫用職權罪。
楊萬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牢記黨的宗旨,遵紀守法,但其喪失黨性原則,無視黨紀國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忻州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忻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萬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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