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益銘

楊益銘,男,1953年4月生,畢業於清華大學。曾任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省委督查室主任,2002年因受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益銘
  • 國籍中國
  • 籍貫:重慶涪陵
  • 出生日期:1953年4月
  •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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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楊益銘,重慶市涪陵人,當過兵、做過工人,1977年考入清華大學,因表現突出,畢業後留校在清華大學團委工作,不久又調入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部任團委書記。幾年後,楊益銘被選調入某中央國家機關擔任某處處長。1994年,楊先是平調至河北省委辦公廳擔任督查室主任,並隨督查室升格為副廳級幹部,隨後又被任命為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

人物事件

受賄導火索

1993年,楊益銘經人介紹認識了北京某集團董事長魏某。見魏某財大氣粗,經濟上很有實力,楊益銘便忍不住動了邪念。1995年,楊益銘故意在魏某面前說要搞房改了,自己需要錢。魏某心領神會,很快給楊送上人民幣3萬元。1998年,魏某的公司準備收購石家莊某紡織中心,為此,魏某設下酒席宴請石家莊市有關部門的領導,並特意請已經登上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寶座的楊益銘作陪當“說客”。楊益銘果然不負重託,席間多次叮囑石市有關部門領導對魏某收購一事要多加支持。為促成此事,之後楊益銘還不惜屈尊下駕,親自帶著該集團負責人到有關單位疏通、協調,費盡心機。2000年10月,魏某出於感激之情,再次送給楊益銘人民幣3萬元。而此時,河北省國稅局黨委書記、局長李真(已被執行死刑)早已被中紀委“雙規”,此事在河北省家喻戶曉,反腐敗鬥爭在燕趙大地已呈風起雲湧的高壓態勢,而楊益銘仍未收斂自己的行為,頂風冒險收下了這筆賄款。
1995年,河北師範大學教師劉某通過別人介紹與楊益銘相識。雖是大學教師,但劉因在社會上兼職搞工程裝飾,便想尋求一些政界人物的支持。他經常找楊益銘在一起坐坐,吃吃飯、唱唱歌,時間一長,兩人的關係愈加熟絡起來。1998年夏,因河北省圍場縣的一筆工程款久拖不還,劉某找到楊益銘幫忙。楊一聽,當即利用自己的關係打電話給當地領導,督促他們將欠劉某的錢還上。這本是小事一樁,居然驚動了省委辦公廳領導,當地領導不敢怠慢,馬上明令催辦,欠款單位很快就將劉某的錢還上。劉見楊益銘的權力如此“神奇”,不禁對他佩服得五體投地。1999年秋,因河北省沙河市賓館欠工程款3萬元一事,劉某再次找到楊益銘。楊仍然沒有絲毫推辭和不快,親自和沙河市委有關領導聯繫,很快解決了此事。受人之惠,不忘相報。為了表示對楊益銘的感謝之情,也為了日後能更好地利用這位領導手中的權力,劉某將一套價值860元的真皮沙發和1萬元現金一起送給了楊益銘。
1996年,楊益銘通過朋友介紹與石家莊市某實業發展公司經理蔣某相識。為了支持蔣,楊益銘牽線撮合蔣與海南某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某合資開發了一個項目。後在運作過程中,蔣與劉發生利益糾紛,反目成仇,相互告狀。蔣為了在打官司時繼續得到楊益銘的幫助,分別在1997年上半年和2000年初,送給楊人民幣2.5萬元和兩隻“尼康”牌照相機鏡頭,價值人民幣2.87萬元。在此之前,楊益銘已利用省委督查室主任的職務之便,批示石家莊市委督查室對該案進行督辦,並要求將結果上報給他。正是這區區5萬元不義之財,成了他日後被繩之以法的導火索.

公開審理

2002年8月30日,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楊益銘受賄一案。法庭上的楊益銘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作了深刻的悔罪表示。經法庭審理查明:楊益銘在擔任省委辦公廳副主任兼督查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100.256萬元。最終,法院以受賄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受賄贓款100.256萬元及非法所得12.58萬元一併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2002年9月20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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