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特茂

楊特茂,男,蒙古族,1965年10月出生,內蒙古土右旗人,大學文化,1983年9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入黨。

2019年9月27日,包頭市紀委監委發布訊息,日前,包頭市紀委監委對土右旗政協原副主席楊特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特茂
  • 職務: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政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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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3年9月至1988年3月,伊旗畜牧局幹事;
1988年3月至1989年4月,土右旗改良站工作;
1989年4月至1998年9月,土右旗政府辦秘書、科員;
1998年9月至2002年4月,土右旗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2年4月至2006年2月,土右旗蘇波蓋鄉鄉長、黨委書記;
2006年2月至2011年8月,土右旗水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2011年8月至2014年2月,土右旗水務局局長;
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土右旗政協副主席、水務局局長;
2014年12月至今,土右旗政協副主席。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包頭市土默特右旗政協副主席楊特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9月27日,包頭市紀委監委發布訊息,日前,包頭市紀委監委對土右旗政協原副主席楊特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特茂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隱匿個人真實財產狀況,逃避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公務考察中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擅自改變公務行程繞道公款旅遊,並將費用轉嫁下級單位,違規公務接待大吃大喝,嚴重浪費國家資財;說情干預幹部選拔任用;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為親友謀取私利,違規收送禮金;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利用職務便利,借下屬之手侵吞公款;索要和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提供幫助;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向國家工作人員給予財物。
楊特茂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行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影響黨的形象。在任土右旗水務局局長期間,破壞該地區水務系統的政治生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包頭市紀委常委會、包頭市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包頭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楊特茂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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