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文化局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楊委發[2009]11號)精神,設立上海市楊浦區文化局,為主管本區文化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浦區文化局
  • 位置:楊浦區
  • 職責:可移動文物依法實施保護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類型: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對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依法實施保護的職責,指導和推進區內博物館建設與發展,協助查處文物違法行為。
(二)承擔區域內新聞出版及著作權的行政管理事項,依法執行區域內出版行政部門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及事前備案管理事項。
(三)將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職責劃歸上海市楊浦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發展規劃,對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布局進行巨觀調控,制訂並組織實施文化體制改革方案。
(三)制訂實施本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人才培養規劃。
(四)組織本區藝術研究與文化評論,組織、指導藝術創作和藝術生產。
(五)歸口管理本區民眾文化事業、公共圖書館事業、電影事業和社會文化社團等。指導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和軍旅文化等民眾文化活動的開展。
(六)依法對本區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進行管理,對文化經營項目實施行政許可審批,引導規範文化市場經營方向,指導、協調本區文化產業的發展。
(七)對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登記不可移動文物依法實施保護,指導和推進區內博物館建設與發展,協助查處文物違法行為。
(八)組織協調相關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九)負責有關行政複議管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楊浦區文化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二)社會文化科
(三)市場管理科(著作權管理科)
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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