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榮剛(石海洞鄉風景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

經興文縣委、宜賓市監委批准,興文縣監委對興文縣石海洞鄉風景旅遊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楊榮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
經查,楊榮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楊榮剛身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法紀意識淡薄,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興文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榮剛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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