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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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中國國籍,曾任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

2022年11月,楊文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由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文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青島市市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楊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2022年6月,正接受青島市市南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0月,經青島市市南區委批准,市南區紀委監委對市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楊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違反生活紀律;以權謀私,肆意侵吞公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楊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南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南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楊文開除黨籍處分;由市南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提起公訴

2022年11月,青島市市南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楊文涉嫌貪污、受賄罪一案,由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文利用擔任市南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監督中心(後更名為市南區城市運行監督服務中心)綜合管理科科長、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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