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華(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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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振華,男,中國籍,無境外居留權,1964年出生。

現任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1983年-1988年清華大學無線電電子學系通信專業,獲得學士學位;
1990年獲得中國傳媒大學電視與工程系信號與系統碩士學位。
1997年至2002年就職於北京飛利信電子技術有限公司任總工程師;
2002年至2007年就職於北京飛利信博世科技有限公司任總經理;
2007年至2008年就職於北京飛利信科技有限公司任總經理;
2008年至今就職於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總經理;
2008年至2014年9月就職於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2014年9月至今就職於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長。

人物事件

2023年4月11日,飛利信公告,公司董事長楊振華因個人原因正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在配合調查期間暫無法履行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職責。
2023年6月,飛利信公告,楊振華已回公司工作崗位恢復工作,已能夠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職責。
2024年3月22日,深交所向北京飛利信(SZ 300287,收盤價:3.39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振華、曹忻軍發出監管函:根據北京證監局局出具的《關於對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振華、曹忻軍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查明的事實,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2019年至2022年年報中未正確核算、列報和披露上海同江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海寶盈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海盈江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三家檢測場受託經營業務相關的契約義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二是2018年至2020年年報中未正確列報和披露對北京飛利信澤淵基金管理中心的投資。2018年母公司單體報表中對澤淵基金的投資成本未按認繳義務進行披露。2020年母公司單體報表中進行了更正,但未追溯調整母公司單體報表的期初餘額和比較報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六條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第十二條的規定。你公司相關問題導致相關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楊振華作為你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曹忻軍作為你公司財務總監,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4.2.2條、第5.1.2條的規定。請你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充分重視相關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相關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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