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春(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太陽鎮原黨委委員)

楊建春(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太陽鎮原黨委委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1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楊建春,男,漢族,1971年3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專文化程度。曾任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太陽鎮黨委委員。

2022年12月,楊建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建春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杭州
  • 出生日期:1971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太陽鎮黨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7月,杭州市臨安區太陽鎮黨委委員楊建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臨安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日前,經中共杭州市臨安區委批准,臨安區紀委區監委對杭州市臨安區太陽鎮原黨委委員楊建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楊建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楊建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安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臨安區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建春開除黨籍處分;由臨安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18年至2021年,楊建春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菸酒;在自建房裝修期間,裝修材料、運輸費、工人工資等相關費用由管理和服務對象支付。楊建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楊建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