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孟著、男、山東梁山人,現定居於湖南長沙。獨立經濟學者。中國民主建國會湖南省委員會參議政委員。畢業於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經濟學院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在出版社、省級以上學術會議和《經濟問題探索》、《財經理論與實踐》、《系統工程》、《稅務與經濟》、《山西財經大學學報》等學術期刊發表論文100餘篇。在《人民日報》、《經濟日報》、《人民政協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中國經濟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等全國公開報紙發表學術觀點(包括接受報紙媒體採訪、被報紙媒體摘錄或援引觀點等)120餘篇次。多篇文章被《經濟學文摘》、《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轉載或題錄索引。先後就職於中國人民解放軍長沙鐵道兵學院、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湖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湖南省國立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單位。先後兼任社會職務:湖南省市場經濟研究會理事;中國民主建國會湖南省委員會參議政委員;中南大學公共政策與地方治理(PPLG)研究中心研究員;湖南省農村發展研究院研究員;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學術委員會特約研究員;廣州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孟著
- 外文名:Mengzhu Yang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山東梁山
- 職業:獨立經濟學者
- 畢業院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 主要成就:稅收理論;增值稅理論;知識創新;會計行為;生產力理論;教學模式。
學術觀點,著作,期刊,出版,會議,言論,報紙發表,媒體採訪,摘錄援引,活動,經歷,榮譽,評價,語錄,
學術觀點
主要學術觀點:(1)稅收理論與方法。增值稅計稅辦法設計與選擇,提出“產銷實耗扣稅法”和“雙重會計確認辦法”;提出土地稅“多層次計稅體系”;提出以減少“財富流量”環節稅收總量、增加“財富存量”環節稅收總量為核心的貧富差距稅收調節思路及理論涵義。(2)知識經濟與技術創新。提出知識創新工程的結構框架、組分和機制原理。(3)馬克思主義生產力理論。有關論文被南開大學、武漢大學等多所高校摘錄為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課程教學輔導材料。(4)資本循環周轉與價值補償。分別用邏輯和數學方法證明了學界認為的以“銷售成本”作為“周轉額”存在兩個“缺陷”的錯誤觀點,批判了“定積分求曲邊梯形面積原理”觀點,從而使以“銷售成本”替代“銷售收入”作為“周轉額”成為可能。此觀點入編多所高校財務、會計專業研究生教材。(5)成本管理。用數學方法求證了現行財經類教材關於“成本還原與成本分析數學方法”套用的錯誤觀點。(6)會計行為。首次提出“理性預期型會計信息失真”(簡稱理性失真)和“道德風險型會計信息失真”概念,引起學界重視。(7)教育教學。提出基於現代遠程開放教育條件下的“微觀基礎教學模式”概念。(8)其他。我國流轉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原則問題;我國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原則問題。
著作
期刊
全國公開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目錄(部分):●《論知識創新工程》[《財經理論與實踐》1999年第4期]* 列為該期要目〈英文目錄〉; * 經濟科學出版社《經濟研究參考(經濟學文摘)》1999年第105(U--11)期摘要轉載。●《論我國流轉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原則》[《財經理論與實踐》1995年第4期]* 列為該期要目〈英文目錄〉;*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政與稅務》1995年第12期題錄索引;* 獲湖南省市場經濟研究會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我國會計監督的若干理論思考》[《財經理論與實踐》1997年第5期]*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務與會計》1997年第11期題錄索引;*《會計時報》1997年9月26日第3版以《會計監督的新視點》為題摘要轉載。●《論我國現行增值稅計稅辦法的偏差及其糾正》[《系統工程》1997年青年專輯]●《增值稅計算方法的設計與選擇》[《稅務與經濟》1998年第6期]* 列為該期要目〈重要論文英文摘要〉;*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政與稅務》1999年第1期題錄索引;* 獲'97廬山全國經濟成長方式轉變與財稅改革研討會優秀論文一等獎。●《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原則芻議》[《稅務與經濟》1997年第1期]*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政與稅務》1997年第4期題錄索引。●《企業會計行為研究》[《山西財經大學學報》1999年第2期]*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務與會計》1999年第7期題錄索引。●《對流動資金損耗及補償的再探討》[《經濟問題探索》1993年第1期]* 列為該期要目〈英文目錄〉。●《改進現行增值稅計算方法的構想》[《經濟論壇》1997年第4期]●《進一步修訂完善我國土地稅制》[《地方財政研究》2012年第1期]●《“會計主體假設”是文不對題嗎?》[《財會通訊》1996年第12期]●《也談成本及其管理》[《財會通訊》1990年第9期]●《房地產投資入股稅收政策待完善》[《財會月刊》2011年第4期]●《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辦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構想》[《財會月刊》2009年第2期]●《對金融企業抵押貸款核算的兩點異議》[《財會月刊》1994年第5期]●《對會計監督幾個有爭議問題的再認識》[《會計之友》1997年第6期]●《“集資聯銷”業務會計處理辨析》[《會計之友》1996年第6期]*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務與會計》1997年第2期全文轉載;*獲山西省社會科學院《會計之友》雜誌社優秀論文。●《企業集團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教學平台構建問題探討》[《繼續教育研究》2007年第6期]●《全國經濟成長方式轉變與財稅改革研討會綜述》[《揚州大學稅務學院學報》1997年第4期]* 列為該期要目〈英文目錄〉。●《發展我國知識經濟的理論思考》[《湛江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5期]●《企業會計行為研究――兼論理性預期型人為會計信息失真的成因及其治理對策》[《新疆財經》1999年第1期]*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務與會計》1999年第4期題錄索引。●《論我國稅收對貧富差距的調節》[《當代經濟》2011年第15期]●《進一步修訂完善我國土地稅制》[《中國發展觀察》2011年第9期]●《現代遠程開放教育微觀基礎教學模式研究》[《江蘇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6年第3期]* 榮獲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湖南廣播電視大學聯合頒發的“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暨開放教育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成本還原與成本分析數學方法套用質疑》[《廣東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4年第4期]●《馬克思主義生產力理論的科學性及其在當代中國的創造性發展》[《湖南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現代遠程開放教育微觀基礎教學平台的構建與實踐》[《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第3期]●《論流動資產周轉率》[《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7年第2期]●《實行企業法人資格與經營資格分別登記管理制度的探討》[《企業技術開發》2008年第11期]●《現行增值稅計算方法存在的弊端及改進構想》[《財金貿易》1997年第1期]●《進一步修訂完善我國土地稅制》[《稅收經濟研究》2011年第3期(雙月刊)]●《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確認原則芻論》[《湖北財政研究》1996第11期]●《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辦法探索》[《湖北財政研究》1994年第11期]*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政與稅務》1995年第1期題錄索引;* 入選《中國改革成果通報》[ 紅旗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第748-750頁]●《馬克思主義生產力理論的科學魅力》[《財貿論壇》1999年第10期]●《發展我國知識經濟的理論基石》[《現代企業》2000年第4期]●《全面審視企業內控制度》[《交通財會》2012年第10期]●《非稅治理獻策》[《新理財(政府理財)》2012年第10期]●《房產稅的“囚徒困境”》[《新理財(政府理財)》2012年第6期]●《關於房產稅擴圍改革中的幾個問題》[《中國房地產金融》2013年第3期]* 列為該期要目〈封面目錄〉●《進一步修訂完善我國土地稅制》[《中國房地產金融》2011年第9期]●《會計監督新論》[《合作經濟與科技》2005年第2期]* 列為該期要目〈封面目錄〉;* 榮獲長沙廣播電視大學2003年度教學科研成果三等獎。●《推進股指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對策研究》[《甘肅金融》2011年第7期]●《增值稅“分流法”與會計理論矛盾淺論》[《貴州財政與會計》1991年第5期]●《增值稅計算方法芻議》[《財稅與會計》1997年第3期]* 中國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財政與稅務》1997年第6期題錄索引。●《“雙重會計確認方法”計算增值稅初步構想》[《財稅與會計》1997年第5期]●《非稅收入治理獻策》[《稅收征納》2014年第8期] * 列為該期要目〈封面目錄〉●《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碳稅制度》[《稅收征納》2014年第6期]
出版
(一)文集、輯刊類(部分):●《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研究》[《國企改革實務操作》第288 - 300頁,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1998年11月第1版 ]●《論知識工程》[ 我國第一部大型知識經濟文獻、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盧繼傳主編:《中國知識經濟文選》第44-47頁,中國經濟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論流動資產周轉率》[《國有經濟論叢》(吉林大學中國國有經濟研究中心文庫、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基地基金資助)第250—256頁,吉林大學出版社,2005年2月第1版 ]●《構建我國信託業財務體系的構想》[ 我國第一部信託業理論文集《發展中的中國信託業--問題與挑戰》第293—299頁,中國經濟出版社,1995年11月第1版 ]●《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辦法探索》[《中國改革成果通報》第748-750頁,紅旗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信託投資公司最有希望發展成為我國真正意義上的投資銀行》[《中國行長(經 理)研究文選》第289-290頁,中國統計出版社,1999年2月第1版 ]
(二)專著、合著、主編、參編類(略)。
會議
省級以上學術會議發表論文目錄(部分):●《論流動資產周轉率》* 第四屆國有經濟論壇暨國有企業制度創新學術研討會交流論文;* 入選吉林大學中國國有經濟研究中心主辦,《管理世界》、《經濟學動態》、《經濟與管理研究》雜誌社協辦的“第四屆國有經濟論壇暨國有企業制度創新學術研討會”優秀論文。●《論我國現行增值稅計稅辦法的偏差及其糾正》* 湖南省青年系統工程研究會第二屆系統科學與管理科學學術研討會交流論文。●《構建我國信託業財務體系的構想》* 國家體改委研究所、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和中信國際研究所聯合舉辦的'94泰安全國首屆信託投資業研討會交流論文。●《現代遠程開放教育微觀基礎教學模式研究》* 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暨開放教育論壇交流論文;* 獲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湖南廣播電視大學聯合頒發的“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暨開放教育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 入選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與湖南廣播電視大學合編的學術論文集《探索.創新.發展——2005年湖南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開放教育論壇暨學術年會論文選集》(第85-88頁)。●《增值稅計算方法的設計與選擇》* '97廬山全國經濟成長方式轉變與財稅改革研討會交流論文;* 獲'97廬山全國經濟成長方式轉變與財稅改革研討會優秀論文一等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會計監督初探》* 湖南省會計學會、湖南省成本研究會1995年年會暨會計理論研討會交流論文; 入選湖南省會計學會與成本研究會合編的學術論文集《會計信息與監督》(第90-97頁)]●《會計主體行為與會計信息質量關係問題研究》* 湖南省會計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會計理論研討會交流論文;入選《湖南省會計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暨會計理論研討會專輯》(第58-61頁)];《湖南會計報》1999年第2期頭版頭條新聞(新聞標題:《瞿寶元在省會計學會常務理事會暨秘書長工作會議上指出:省會計學會科研活動成績斐然》)對該文等的評價是“質量較高,已引起了有關方面的重視”。
言論
報紙發表
全國性報紙發表言論目錄(部分):●《打破壟斷 推進殯葬服務改革》[《人民日報》2012年5月29日第14版]●《公積金收益應再高些》[《經濟日報》2014年7月14日第5版 時評版]●《讓好制度“接地氣”》[《經濟日報》2014年3月27日第15版“讀者”]●《以全球化視野 化解過剩產能》[《經濟日報》2014年3月20日第15版“讀者”]●《疏暢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間的通道》[《經濟日報》2013年10月29日第2版“經濟時評”]●《推進養老服務的社會化》[《經濟日報》2013年9月23日第14版]●《用好稅收優惠政策槓桿》[《經濟日報》2013年4月9日第5版“今日財經”]●《靠改革解決問題》[《經濟日報》2012年8月2日第14版]●《“中經產業景氣指數”體系仍需完善》[《經濟日報》2011年2月25日第11版]●《我國個稅起征點的四個視角》[《人民政協報》2014年9月9日第06版 財經周刊]●《“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不具可行性》[《人民政協報》2011年3月29日B2版]●《個稅起征點還應大幅提高》[《中國經濟時報》2011年4月28日第8版 新視點 專欄]●《尋求多方利益的均衡 減少房產稅擴圍阻力》[《中國經濟導報》2012年5月26日第B01版]●《治通脹應管好“核心CPI”》[《中國經濟導報》2011年7月30日B07版]●《完善“自主增長”機制需關注四個方面》[《中國經濟導報》2011年7月30日B06版]●《下半年企穩回升全年走勢前低後高》[《中國經濟導報》2011年7月30日B05版]●《發展股指期貨需防範三大風險》[《中國經濟導報》2011年7月19日B05版“前沿”]●《治理大氣污染 需用稅收手段》[《中國科學報》2014年2月14日第6版 “觀點”]●《房產稅和土地稅功能有差別》[《中國社會科學報》2014年10月8日A08版 經濟學]●《我國建立碳稅制度為時尚早》[《中國社會科學報》2014年6月4日A06版 “經濟學”]* 列為該期要目〈頭版目錄〉●《推進房產稅擴圍改革》[《中國社會科學報》2013年7月10日A06版 “經濟學”]* 列為該期要目〈頭版目錄〉●《環境稅:推動綠色發展》[《中國紀檢監察報》2013年7月18日第4版“經濟”]●《給非稅收入套上“韁繩”》[《中國紀檢監察報》2012年8月19日第4版“經濟社會”]●《房產稅“擴圍”:迷局與破解之道》[《中國紀檢監察報》2012年6月9日第4版“經濟社會”]●《加快推進環境保護費改稅》[《中國環境報》2014年6月6日第2版“觀點”]●《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中國環境報》2014年1月22日第2版“觀點”]●《應實行實物捐贈免徵增值稅政策》[《中國稅務報》2010年5月5日第6版]●《調節收入分配 個稅不能單槍匹馬》[《中國稅務報》2009年12月16日]●《巧用財稅槓桿 撬動我國慈善事業發展》[《中國保險報》2013年10月11日第6版]●《進一步完善我國養老保險稅收政策》[《中國保險報》2012年10月25日第7版]●《我國房地產稅宜採用間接合併方式》[《中國證券報》2014年10月13日 A18版 前沿觀點]●《房產土地稅合併宜採用間接方式》[《上海證券報》2014年10月20日第7版 評論]●《公積金“增值收益”焉能與繳存者“絕緣”?》[《上海證券報》2014年7月15日A2版 評論版]●《以我國現有格局設定碳稅還不合時宜》[《上海證券報》2014年4月28日第7版 評論]* 《中國經濟時報》2014年5月7日A12版.理論周刊 “理論前沿”專欄 摘要轉載●《治理大氣污染 環境稅大有可為》[《上海證券報》2014年2月25日A3版 評論]●《完善現金分紅機制還需有稅收手段配套》[《上海證券報》2013年01月09日F12版 觀點.專欄]●《治理非稅收入快速膨脹的邏輯與路徑》[《上海證券報》2012年10月26日F11版 觀點.專欄]●《抓緊研究規劃存款保險制度》[《上海證券報》2011年4月26日觀點.專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不容侵吞》[《證券時報》2014年1月28日A3版 評論]●《土地漲價收益歸公的稅收制度安排》[《證券時報》2013年9月6日A8版 評論]●《土地漲價收益歸公的理由何在》[《證券時報》2013年8月23日A8版 評論]* 《金融投資報》2013年8月26日 第06版(財評社區)全文轉載。●《堵住非稅收入泛濫的決口》[《證券時報》2012年10月26日A3版 評論]●《煤炭資源稅改革 請大膽往前走》[《證券時報》2012年9月11日A3版 評論]●《完善稅制應盯住“財富存量”》[《證券時報》2010年8月17日A3版]●《進一步完善股權激勵個稅政策》[《證券時報》2010年5月6日A3版]●《中國上市公司“強制分紅” 勢在必行》[《中華商報》(美)2012年9月8日(總第243期)第11版]●《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會計報》2013年3月15日第14版]●《建立資料庫為資產定價選取參數提供方便》[《中國會計報》2012年11月23日第08版]●《借力“五大機制”遏制過度醫療》[《聯合時報》2012年12月21日第3版]●《房產稅擴圍中的問題與建議》[《聯合時報》2012年6月15日第3版]●《專家:個稅起征點應定在10000—20000元》[《財會信報》2014年9月29日第B1版]●《房產稅與土地稅合併為房地產稅的改革思路行不通》[《財會信報》2014年9月15日第B2版]●《專家:收取“擁堵費”可有效緩解交通狀況》[《財會信報》2014年5月5日第B2版]●《地不可永賣、土地漲價歸公與稅制安排》[《財會信報》2014年2月17日第B2版]●《我國應加快完善慈善事業財稅政策》[《財會信報》2013年9月16日B1版]●《如何推進房產稅擴圍改革?》[《財會信報》2013年6月03日B2版]* 列為該期要目〈頭版目錄〉●《莫再打“降低社保繳費率”的歪主意》[《財會信報》2013年1月14日B2版]●《我國應審慎使用公允價值》[《財會信報》2012年11月12日B2版]
媒體採訪
接受全國性報紙媒體採訪目錄(部分):●《房產稅能否“接班”土地財政?》[《人民政協報》2013年6月18日B2版]●《降低社保繳費比例漲工資不可行》[《人民政協報》2010年8月31日B1版]●《“保命錢”如何保值增值》[《人民政協報》2010年6月8日B2版]●《上調存準率期待繼續加碼》[《人民政協報》2010年5月18日B2版]●《湖南國投:創建平台讓財會人員“乾中學”》[《中國會計報》2011年11月18日第11版]●《完善現金分紅機制 紅利稅去留引關注》[《證券日報》2013年12月5日A1版]●《緩解環境與能耗壓力 煤炭資源稅漸行漸近》[《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2年9月17日C3版]●《決算公開:雖能“看懂”但仍需細化》[《財會信報》2014年8月28日A5版]●《退市制度改革徵求意見多項條款存在爭議》[《財會信報》2014年7月14日A6/7版]●《專家:制定環境會計準則 完善信披制度》[《財會信報》2014年3月24日A5版]●《財務巡視制度能否規範高效財務行為?》[《財會信報》2014年2月24日A5版]●《2014年財稅改革:哪些內容令人期待?》[《財會信報》2013年12月23日A6/7版]●《環境稅征管模式敲定 專家:應統一稅率標準》[《財會信報》2013年6月10日 A8版]●《專家:預算改革關鍵在立法 核心在民主》[《財會信報》2013年04月22日A5版]●《專家:實行強制分紅制度有必要取消紅利稅》[《財會信報》2012年9月10日A3版]●《專家:煤炭行業試點資源稅 清費立稅是核心》[《財會信報》2012年7月30日A8版]●《稅延型養老保險獲實質性推進 能否“老有所養”?》[《財會信報》2012年7月9日A8版]●《非稅收入大增 專家:多管齊下嚴監管》[《財會信報》2012年4月30日A5版]●《環境稅開徵箭在弦上 專家建議先試點後推廣》[《財會信報》2011年12月19日A6/7版]●《修訂 專家呼籲“預算民主”》[《財會信報》2011年11月21日A6/7版]●《專家熱議“奢侈品稅”是升還是降》[《財會信報》2011年7月18日A8版]●《呼之欲出環境稅引專家熱議》[《財會信報》2010年12月13日]●《社保法:授權性條款太多恐成“空中樓閣”》[《財會信報》2010年11月8日A5/6版]
摘錄援引
全國公開報刊摘錄或援引觀點目錄(部分):●《利益之鏈,當斬則斬》[《人力資源》2013年12月號]●《聲音.法治》[《法制日報》2014年3月26日第7版 聲音]●《住房公積金應普惠繳存者》[《經濟參考報》2014年7月29日第2版]●《法治聲音》[《納稅人報》2014年4月16日第7版 法治線上]●《拓寬社保基金投資渠道》[《經濟導報》2010年11月1日A5版]●《專家對公允價值變動是否在表內披露存爭議》[《財會信報》2012年6月18日A3版]●《業內熱議個稅如何改革才能更合民意》[《財會信報》2011年4月25日A8版]●《低碳新生活,連著你我他》[《長沙晚報》2010年1月18日A6版]●《我為長沙政法創新獻一計》[《長沙晚報》2009年12月21日A16版]●《官場博士扎堆,正常嗎?》[《長沙晚報》2009年12月16日A16版]●《環保稅,專家和百姓針尖對麥芒》[《浙江工人報》2014年3月9日]●《堅決向污染宣戰 要不要開徵環保稅?》[《汕頭日報》2014年3月12日第9版]
活動
課題研究、社會調研、出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學習考察、學術講座、教育教學、參政議政、社情民意。
經歷
山東省梁山縣徐集鄉前楊樓村國小;梁山縣第三中學;中國人民解放軍鐵道兵學院(長沙);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經濟學院(武漢);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軍官進修學院(長沙);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湖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湖南省國立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榮譽
民建湖南省委“反映社情民意”個人特等獎(2010年一名。當年被全國政協采稿2篇,民建中央采稿6篇);民建湖南省委“全省優秀會員”(多次);民建湖南省委“反映社情民意”個人一等獎(多次);湖南省市場經濟研究會第二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湖南省市場經濟研究會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中國系統工程學會學術委員會、湖南省系統工程學會聯合頒發的湖南省第二屆系統科學與管理科學優秀學術論文二等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97廬山全國經濟成長方式轉變與財稅改革研討會優秀論文一等獎;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湖南廣播電視大學聯合頒發的湖南省遠距離教育研究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暨開放教育論壇優秀論文二等獎;湖南省金融會計學會湖南省第一屆金融會計科研成果三等獎;中共長沙市委宣傳部“鄧小平理論與長沙發展”優秀論文三等獎(共六篇文章獲獎。其中二等獎兩名,三等獎四名,一等獎空缺)等。
評價
語錄
2014年
若低碳政策體系較為完善,替代與互補機制相互匹配、功能嚙合,就不一定非要建立碳稅制度不可。即使未來有必要建立碳稅制度,在“嵌入式”方法中,也不一定盯著設定環境稅碳稅稅目“一路走到黑”,至少採用對現行資源稅、消費稅、燃油稅等相關稅種進行“改造”的改造式方法——將其中的“碳排放”因素與碳稅掛起鉤來——就明顯優於植入式方法。改造式方法既能應對“碳關稅”,又有國際經驗可循(歐洲碳稅的經驗和做法),還可起到穩定稅負和碳稅中性“一石二鳥”的效果。(《中國社會科學報》2014年6月4日A6經濟學版)
化解過剩產能要有全球化視野。鞏固擴大國際市場,拓展對外投資合作。在全球範圍內開展資源和價值鏈整合,加強與周邊國家及新興市場國家投資合作,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對外投資,建設境外生產基地,提高企業跨國經營水平,拓展國際發展新空間。化解產能過剩必須構建與經濟全球化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以共贏方式在全球範圍內實現產能的重新配置或轉移,助推國內產業轉型升級。從全局和長遠來看,對於正確引導投資方向,加快產業結構調整,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經濟日報》2014年3月20日第15版)
完善階梯氣價制度三建議:第一,定基數、保基本。以住戶為單位,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結合每戶居民的人口數量,科學合理地確定其基本生活用氣量,做到基本民生需求均等化。第二,引入激勵與約束機制。對於年度內達不到用氣基數者,就其“節約”部分,給予適當的物質或精神獎勵,以鼓勵居民節約使用天然氣資源,減少碳排放。第三,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對於供氣單位收不抵支的“經營性虧損”,在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式的基礎上,合理確定其屬於用於民生的“缺口”,並以地方財政支出予以彌補。(《經濟日報》2014年3月27日第15版)
深入推進公積金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樊籬。首先,可按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借鑑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的經驗,將公積金管理中心改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讓其回歸公益屬性。其次,規範“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規定只能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和向住房公積金繳存者派發紅利。最後,提高公積金個人賬戶存款利率,規定按其累存期限,適用同期普通儲蓄存款利率。此外,還可以探索在確保全全前提下,拓展公積金投資渠道。(《經濟日報》2014年7月14日第5版 時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