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燕(楊妞花)

李素燕(從貴州被拐至河北邯鄲的受害者)

楊妞花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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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燕,原名楊妞花,女,1990年出生在貴州省織金縣官寨苗族鄉,1995年在貴陽被人拐走,以2500元的價格賣到河北邯鄲,並且更名“李素燕”。2021年4月17日,楊妞花開始在抖音上發尋親視頻。5月10日,楊妞花DNA鑑定結果出來,確認了親屬關係。

2022年6月,楊妞花前往了她當年被拐的事發地貴陽市南明區,並在南明區報了案,警方24天后抓獲了人販子余華英。2023年7月14日,楊妞花被拐案庭審結束,檢方指控余某英拐賣11人建議死刑。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抗訴人余華英、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案件事實、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後陳述。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個人生活,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1995年11月,楊妞花在貴陽被人拐走,據楊妞花回憶,當時余華英以買毛衣針為由把她騙出門,在火車上時,她說她要回家,余華英恐嚇要把她扔下去,因為害怕,她便沒有哭鬧。到了邯鄲之後,楊妞花要上廁所,余華英不同意,她尿在褲子上後被余華英踹倒。楊妞花記得,有一次余華英給她洗頭,因水太燙她有些反抗,余華英竟然直接按住她的頭,將一盆滾燙的熱水澆上去。最終,經轉乘了汽車、火車,楊妞花也被帶往邯鄲,通過中間人,以2500元的價格賣到河北邯鄲一個聾啞、殘疾的男人家裡當養女,被改名“李素燕”。
李素燕
小時候的楊妞花(被抱者)和親生父母、姐姐一家
2012年,楊妞花開始尋親,起初是找尋親志願者組織幫忙,發布信息後一直沒有結果。
2013年,楊妞花採血入DNA資料庫
2021年4月17日,楊妞花開始在抖音上發尋親視頻。4月27日,發了一張自己根據記憶畫的地圖。5月3日晚上,楊妞花一個堂妹刷視頻。5月10日,DNA鑑定結果出來,確認了親屬關係。5月15日,楊妞花從河北邯鄲趕回了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
楊妞花得知,疼愛她的父母因女兒丟失,找了大半年毫無結果,後來父母開始吵架。他們本來準備在老家建房子,父親把買好的建材全部給砸了,因為抑鬱終日借酒澆愁,自責和傷心過度而積鬱成疾,於1997年吐血身亡,時年39歲。母親熊棉衣在失去女兒和丈夫的雙重打擊下,連續受刺激後精神恍惚、精神失常,有時一個人跑到山上,說聽見妞花在喊她。1998年也去世,年僅32歲。

個人生活

2009年,19歲的楊妞花和丈夫認識半年就結婚了,結婚後,楊妞花和丈夫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她將自己的經歷告訴公婆,公婆不但沒有嫌棄她,還讓她趕緊去找家。
2012年,在公婆的鼓勵下,楊妞花開始尋親,請求志願者組織幫忙發布尋親信息。同年,楊妞花生下第一個兒子,已是3個孩子母親。
父親:楊新民
母親:熊棉衣
姐姐:楊桑英
喊外婆為“阿不代”

人物事件

2022年6月,楊妞花在志願者的陪伴下,前往了她當年被拐的事發地貴陽市南明區,並在南明區報了案。因為余某有案底,警方很快就在24天破案,抓獲了人販子余華英
2023年4月,在貴州警方抓獲當年拐賣楊妞花的人販子余華英之後,楊妞花委託律師向余某發起了訴訟,要求追加790多萬元民事賠償金,同時申請將案件由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移交到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7月14日,貴陽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一案。檢方建議判人販子余華英死刑。庭審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期宣判。9月17日,楊妞花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將把余華英的判決書帶到父母墳前,並且希望是死刑判決。9月18日,貴陽中院一審判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妞花走出法庭宣讀判決書,並表示想讓所有的尋親家長看到希望。
2023年11月22日,記者從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11月28日開庭二審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同時審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抗訴一案。
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抗訴人余華英、辯護人和出庭檢察員圍繞案件事實、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余華英進行了最後陳述。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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