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大民,律師,男,1975年1月出生,內蒙古錫林郭勒人,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南京分所主任,京都刑辯八傑之一。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現為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理事。西北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實務導師。2012年被最高檢方圓律政評選為中國十大精英律師。執業以來,專注於刑事辯護與代理。
擔任《京都律師》雜誌主編,先後出版《明星維權》、《父親的草原母親的河》、《田文昌談律師》等著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大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內蒙古錫林郭勒
- 出生日期:1975年1月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職業:律師
- 代表作品:《田文昌談律師》( 編)
- 任職機構: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
教育背景,人物經歷,專業領域,社會職務,所獲榮譽,學術著作,出版圖書,主要案例,
教育背景
法學學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
人物經歷
出生於內蒙古錫林郭勒盟原解放軍總後勤部白銀庫倫軍馬場。1985年隨父母遷居塞外山城張家口。1993年入中國政法大學學習法律,1998起從事律師職業,現為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理事。西北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實務導師。2012年被最高檢方圓律政評選為中國十大精英律師。
執業20年多來,先後在刑事和民商事領域辦理了大量的有一定影響的案件。積累了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形成了自己獨特縝密的法律思維和為客戶解決具體問題的綜合能力。
師從田文昌。現為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之一。先後受聘唐國強任會長的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演員委員會,趙本山的遼寧民間藝術團有限公司(本山傳媒)、好萊塢著名導演吳宇森、中國硬筆書法第一人龐中華和喜劇表演藝術家潘長江的法律顧問。
專業領域
刑事辯護與民商代理。
社會職務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理事。
中國政法大學藝術與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
所獲榮譽
最高檢主管期刊《方圓律政》2010年2月號封面人物;
2011年被評為年度十大精英律師。
學術著作
楊大民律師長期擔任《京都律師》雜誌主編。辦案之餘,著有律政實錄《明星維權》(法律出版社)、《時光牧馬》(作家出版社)。編有:《田文昌談律師》(法律出版社)、《父親的草原母親的河——白銀庫倫回憶文集》(人民日報出版社)。
主編:《寫給鄭淵潔的66封信》(時代文藝出版社)。
出版圖書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10年7月1日
《明星維權:我讓宋祖德敗訴》是2010年7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楊大民。該書主要講述了“明星維權第一人”楊大民律師將自己代理的“金巧巧訴宋祖德一案”勝訴的經過娓娓道來,此案是宋祖德第一次敗訴。適逢侵權責任法出台,金巧巧獲得20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此案具有典型意義,開啟了明星維權的新時代。
主要案例
民商事代表案例:
企業家王某某、馮某某海南某鴻旅遊公司與尤某某等三人股權轉讓契約糾紛
著名佛像收藏家李某、普陀山某佛教造像研究院訴西風、陳某某名譽權糾紛
著名演員唐某強訴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侵犯人身權糾紛
著名廣告人葉某中與某導演因聖象地板廣告拍攝著作權糾紛
金山安全公司訴360董事長周鴻禕侵犯企業名譽權糾紛(該案被媒體稱‘微博第一案’)
中國美術館館長范迪安被署名糾紛
山西運城愛滋病患者李某某訴某中心醫院損害賠償糾紛
女星金巧巧訴宋祖德名譽權糾紛
潘長江與書法家蘇某因《光腚娃娃》署名權糾紛(入選2011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等一批有影響的案件
著名作家石鐘山與《潛伏》作者龍一著作權糾紛
普陀山佛教造像研究院訴陳某名譽侵權案
刑事代表案例:
原鐵道部北京鐵路局局長受賄案
雲南投資集團董事長保某受賄案
重慶市公安局緝毒總隊副總隊長羅某某被控故意殺人案
浙江東陽億萬富姐吳某徐某某被控集資詐欺案
福建省三明市企業家肖某某被控非法採礦案
廣西民營企業家歐某某被控重大責任事故罪、開設賭場案
山東濰坊某力克公司總經理周某某被控貪污案
河北省涿鹿縣委書記高某某被控受賄案
大同市副市長王某受賄案
張家口市原副市長李某貪污案
深圳沙井新義安武某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張北縣人民法院院長夏某受賄案
張家口市經偵支隊副大隊長呂某某非法運輸爆炸物品案
張家口外貿“四喜”張某某被控貪污、詐欺案
赤城縣龍關鎮鎮長趙某某被控受賄案
法律顧問代表案例
受聘喜劇表演藝術家潘長江的終身法律顧問;
受聘唐國強任會長的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演員委員會常年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