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雄(原湘黔邊區抗日後援軍自衛游擊司令部司令、湖南懷化市會同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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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雄(1910~1941),號峻山,又名黎眉可,湖南懷化市會同縣高椅鄉高椅村人。性情豪放,好交友,工書法,善言辭。

民國14年(1925),畢業於會同縣立篇二國小(設洪江),後考人長沙修業高級農業學校。19年,在洪江三義國小任教。“九一八”事變後,他決心棄教從戎。22年2月,任湘西陳子賢部駐若水游擊大隊副官。24年冬,任會同縣第四區鏟共義勇隊隊長。

此後,楊國雄與羅北海、蔣迪珊、伍子明等秘密第會,在會同縣長寨鄉寶蓮寺打起“倒蔣抗日”旗號。並將其鏟共義勇隊更名為“抗日義勇隊”,開赴臨口,準備與廣西游擊隊會師。因叛徒告密,在搶渡臨口河時,被靖縣、綏寧團防隊擊散,楊國雄突圍轉退至高椅,將槍枝埋藏在小市溪口橋亭上和光棍沖後,發給部屬每人銀洋五元,宣告暫時散夥,便遠走長沙南京等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國雄
  • 出生日期:1910年
  • 逝世日期:1941年
民國26年“七·七事變”後,楊國雄從南京返回,重振旗鼓,與羅北海、蔣迪珊等,在高椅成立“湘黔邊區抗日游擊大隊”,並任大隊長。他旗幟鮮明地宣傳抗日,揭露蔣介石“假抗戰,真反共”的陰謀,發動高椅、長寨、若水等地人民抗租、抗糧、抗稅,在他的勢力範圍內,宣布兩年不交租、不納糧、不交稅,深得當地人民擁護與支持,年輕人紛紛振名參加他的隊伍。幾月後,隊伍增至1000多人,聲勢漸大。為籌集資金添置槍枝彈藥,楊國雄將自己租業100石稻田出賣,並向親朋勸募。又從外地雇來兵工技師70餘人,在高椅附近的蘭沖界、玉屏庵和鎮靈庵等處開辦四個“兵工廠”製造槍枝。
民國27年7月,“湘黔邊區抗日游擊大隊”更名為“湘黔邊區抗日後援軍自衛游擊司令部”,他出任司令。下設三個旅,有步槍800餘支、機槍3挺,短槍30餘支、手榴彈20餘枚。為建立一支紀律嚴明的隊伍,他制定公布《十大令》:即不聽調令者斬,攔路搶劫者斬,調戲婦女者斬,私派糧款者斬,公報私仇者斬,放火殃民者斬,走漏軍情者斬,挑起私鬥者斬,胡亂鳴槍者斬,酗酒鬧事者斬。令出後,望東村姚復乾和侯子明私下攤派捐款,被處決在翁桃溪口。楊號目(司號班長)在若水蘆塘攔路搶劫一名婦女的4尺竹布和一塊銀洋,被斬首示眾
其時,中共洪江地下黨組織,一直重棍和關注楊國雄這支武裝,曾派賀瓊兩次赴楊國雄處交談,力求爭取,但因局勢突變,地下黨組織暴露而未果。國民黨斬編三十四師師長陳渠珍曾許楊國雄以團長職務,向其“招安”,被斷然拒絕。
民國27年9月,會同縣縣長張中寧,以“匪患未陳,政令難施”為由,率會同縣保全警察隊,配合七區保全司令所部,向楊國雄部發起進剿。歷時一年,楊部終因彈藥無繼而渡散。事後,楊國雄化名黎眉可,考人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武岡分校。民國30年,因分校有人告密被捕,押解耒陽,以“地下共黨組織暴亂”罪,將其殺害,時年3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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