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先春(甘肅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紀委書記)

楊先春(甘肅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紀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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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先春,男,漢族,1963年4月出生,山東禹城人,1983年3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甘肅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政工師、高級經濟師。

2024年2月,甘肅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先春(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臨夏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先春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東禹城
  • 出生日期:1963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3.03-1987.07 靖遠礦務局王家山礦三區機電隊工人
1987.07-1989.10 靖遠礦務局王家山礦團委幹事
1989.10-1998.02 靖遠礦務局監察處工作
1998.02-2000.05 靖遠礦務局組織部工作
2000.05-2001.06 靖遠礦務局寶積山礦黨委副書記、工會主席
2001.06-2001.12 靖遠礦務局人事處副處長兼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01.12-2004.08 靖遠煤業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兼職稱改革辦公室主任
2004.08-2008.11 靖遠煤業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常委、工會主席兼人力資源部部長、職稱改革辦公室主任
2008.11-2015.06 靖煤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董事
2015.06-2016.03 靖煤集團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董事
2016.03-2017.07 靖煤集團黨委書記、紀委書記、董事
2017.07-2022.11 靖煤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甘肅能化集團董事
2022.11-2023.01 提名為政協甘肅省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正廳長級)人選
曾任政協甘肅省委員會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正廳長級)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3年7月25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訊息: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紀委書記楊先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據甘肅省紀委監委訊息,經甘肅省委批准,甘肅省紀委監委對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紀委書記楊先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先春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將管黨治黨政治要求拋諸腦後,履行主體責任嚴重失職;背棄紀檢工作職責使命,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轉移隱匿財產,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偽造、銷毀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背組織原則,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占用公房;違反工作紀律,插手下屬企業經營活動,干預監督執紀執法工作;貪婪無度,大搞權錢交易、“期權”腐敗,收受巨額賄賂,帶壞系統風氣;自身不正,家風敗壞,對親屬失管失教。其行為嚴重破壞任職企業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員領導幹部形象,構成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先春開除黨籍處分;由甘肅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對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依法逮捕

2024年1月,甘肅省靖遠煤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先春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臨夏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臨夏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楊先春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4年2月,甘肅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楊先春(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臨夏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先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臨夏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楊先春利用擔任靖遠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工會主席、紀委書記、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權以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項目承攬、款項撥付、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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