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傳

《楊俊傳》是唐代魏徵主編的一篇傳記。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楊俊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傳說
  • 作者:魏徵
  • 作品出處:《隋書》
作品原文,編者簡介,

作品原文

楊俊傳
秦孝王俊,字阿祗,高祖第三子也。開皇元年立為秦王。二年春,拜上柱國、河南道行台尚書令、洛州刺史,時年十二。加右武衛大將軍,領關東兵。三年,遷秦州總管。隴右諸州盡隸焉。俊仁恕慈愛,崇敬佛道,請為沙門,上不許。六年,遷山南道行台尚書令。伐陳之役,以為山南道行軍元帥,督三十總管,水陸十餘萬,屯漢口,為上流節度。陳將周羅喉、荀法尚等,以勁兵數萬屯鸚鵡洲,總管崔弘度請擊之。俊慮殺傷,不許。羅喉亦相率而降。於是遣使奉章詣闕,垂泣謂使者曰:“謬當推轂,愧無尺寸之功,以此多慚耳。”上聞而善之。授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廣陵。歲余,轉并州總管二十四州諸軍事。初頗有令問,高祖聞而大悅,下書獎勵焉。其後俊漸奢侈,違犯制度,出錢求息,民吏苦之。上遣使按其事,與相連坐者百餘人。俊猶不悛,於是盛治宮室,窮極侈麗。俊有巧思,每親運斤斧,工巧之器,飾以珠玉。為妃作七寶冪蘺,又為水殿,香塗粉壁,玉砌金階。樑柱楣棟之間,周以明鏡,間以寶珠,極榮飾之美。每與賓客妓女弦歌於其上。俊頗好內,妃崔氏性妒,甚不平之,遂於瓜中進毒。俊由是遇疾,征還京師。上以其奢縱,免官,以王就第。左武衛將軍劉升諫曰:“秦王非有他過,但費官物營舍而已。臣謂可容。”上曰:“法不可違。”升固諫,上忿然作色,升乃止。其後楊素復進諫曰:“秦王之過,不應至此,願陛下詳之。”上曰:“我是五兒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別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之為人,尚誅管、蔡,我誠不及周公遠矣,安能虧法乎?”卒不許。知
餮盪俊疾篤,未能起,遣使奉表陳謝。上謂其使曰:“我戮力關塞,創茲大業,作訓垂範,庶臣下守之而不失。汝為吾子,而欲敗之,不知何以責汝!”俊慚怖,疾甚。大都督皇甫統上表,請復王官,不許。歲余,以疾篤,復拜上柱國。二十年六月,薨於秦邸。上哭之數聲而已。俊所為侈麗之物,悉命焚之。敕送終之具,務從儉約,以為後法也。王府僚佐請立碑,上曰:“欲求名,一卷史書足矣,何用碑為?若子孫不能保家,徒與人作鎮石耳。”

編者簡介

魏徵(580—643)字玄成,邢州巨鹿(今河北巨鹿)人,後遷居相州內黃(今河南內黃)。唐代政治家。武德時為太子洗馬。貞觀時歷官諫議大夫、尚書右丞、秘書監、侍中,參預朝政。貞觀初朝臣論政,他主張“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李世民接受他的主張,終至天下安定。後數被召見,訪問得失,征盡誠獻智,知無不言,其言論多載於《貞觀政要》。詔修周、隋、齊、梁、陳五代史事,各史有專人負責,令魏徵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簡正,時稱良史。以喪亂後,典籍紛雜,建議集學者校訂四部書,數年之間,秘府圖籍漸備;以《禮記》龐雜無序,建議重加改編,數年成《類禮》二十篇,錄置內府。又主編《群書治要》。所著今存有《魏鄭公諫錄》五卷、《魏鄭公文集》三卷、《魏鄭公詩集》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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