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植物種、植物群落或植被類型所適宜的或可能適應的氣候範圍,即以植被類型作為氣候類型或分區的標誌。
正文
植物地理氣候指標涉及 3方面:①氣候因素的性質,其量度及其在生物學上的重要性;②各植物種在遺傳本質上對氣候的需求和反應;③植被或生物群落與氣候因素的特定關係,這不僅是個別種對氣候反應的簡單總和。
溫度帶和濕度帶與植物的地理分布範圍常常是密切相關的。例如許多植物種分布的垂直高度、緯度和大陸度的界限往往限於臨界低溫,地理界限與最冷月平均溫度的等溫線通常是對應的。又如,北半球寒溫性針葉林帶的北界或山地上限,通常與7月份平均溫度為10℃的等溫線一致;夏綠闊葉林帶分布的北界或山地上限,則往往與1月均溫0℃的等溫線一致。但是由於植物和植被的分布不僅取決於氣候,還取決於歷史上的原因、生物或人為因素,植物或植被分布界限與等溫線並非經常吻合。某種植物可能適應於某個氣候區,但還來不及分布到那裡,或由於生物競爭、地形障礙等原因而不存在於該地區,植物種的進化和植被的形成也常落後於氣候變化。
W.P.柯本於20世紀前期提出過一個世界氣候分類方案,以植物和動物名稱來表征氣候類型,每一種氣候是根據氣溫和降水量來劃分的。20世紀50年代以來,氣候學家和植物地理學家趨向於以可能蒸散發 (PET)及其與同期降水量的比率──乾燥度或濕潤度,來確定植被與自然地理地帶的界線。因為對於植物生長和分布真正有價值的是土壤中有效水分的數量,後者取決於蒸散發與降水的平衡或水熱陸衡。英國H.L.彭曼1948年和1956年所提出的可能蒸散發計算方法最接近於實際。該方法除採用了平均溫度和降水指標外,還考慮了日照、相對濕度和風速等影響蒸散發的因素,因而具有堅實的物理基礎,受到廣泛的採用。此外,蘇聯М.И.布德科1956年將氣溫和可利用的輻射能相聯繫作為可能蒸散發的量度;美國C.W.索恩思韋特以氣溫、緯度和日期為基礎計算可能蒸散發和濕潤指標;吉良龍夫1956年提出根據溫暖指數和寒冷指數計算濕潤度。1955年,H.瓦爾特根據H.A.高森的濕度指標(1955)所制訂的生態氣候圖表,對表征一年中的乾旱期及相應的植被類型提供了簡明的圖式,他據此確定了10個主要的植被-氣候類型,得到廣泛採用。L.R.霍爾德里奇1959年在哥斯大黎加根據年生物溫度、可能蒸散發率和降水量劃分了生命地帶及相應的植被類型,則被認為是最好的植被氣候分類方案之一。植物地理學和植物生態學對植被類型及其地理分布梯度的環境解釋的研究,對植物地理的氣候指標已有新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