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戶口準遷證由棲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科辦理。
基本介紹
- 辦理事項:如何辦理戶口準遷證核准事項
- 許可依據:《戶口登記條例》
- 許可時限:20個工作日
- 辦公地點:綜合服務大廳
- 辦公電話:5217266
- 收費標準:每證5元
- 許可範圍:符合戶口遷移政策的民眾
- 許可條件:符合戶口遷移政策的民眾
- 辦理單位:棲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科
- 責任人(AB角):孫國興、牟會麗
- 監督電話:5212330
- 收費依據:魯價費發(2006)231號
申報材料,許可程式,
申報材料
一、投靠:
1、夫妻投靠:
1)申請人申請。2)戶籍證明(省外遷入所需)、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3)單位或村委落戶接收證明(計生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4)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5)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註:與父母共同居住的可持父母的房產證。6)無業證明。
2、子女投靠父母:
1)申請人申請。2)戶籍證明(省外遷入所需)、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3)單位或村委落戶接收證明(計生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4)未婚證明(到法定結婚年齡的須出具此證明)。5)無業證明或解除勞動契約證明。6)父母子女關係證明。
3、父母投靠子女:
1)申請人申請。2)戶籍證明(省外遷入所需)、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3)單位或村委落戶接收證明(計生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4)父母子女關係證明。5)男性需年滿60周歲,女性需55周歲。
二、工作調動:
1、組織部門調令或人事部門的公務員錄用通知書。
2、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戶籍證明(省外遷入所需)、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
4、單位或村委開具的接收戶口證明信(計生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購房入戶:
1、戶籍證明(省外遷入所需)、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2、所購房屋必須是商品住宅樓:《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購房發票,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納稅發票。
3、單位或村委開具的接收戶口證明(計生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四、投資入戶:
1、在市區內累計固定資產投資30萬元以上、興辦實業三年累計上繳稅收15萬元以上,或當年上繳稅收8萬元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生活有保障的公民及直系親屬。
港澳台和國外人員在市區累計投資股固資產在40萬元以上,興辦實業三年累計分別上繳稅收30萬元以上或者當年上繳稅收15萬元以上,經批准在我市定居的,如果本人不願意在我市定居的,允許其在投資地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生活保障的內陸親屬5人以內在我市落戶。
2、被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及民營單位合法錄、聘用,具有專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以及急需的持有職業證書的各類技術工人、技師或其它在技術、管理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均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戶:具有中專學歷(含技校)且聘任期滿二年即簽訂勞動契約期滿三年,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人員,可在工作所在地落戶。
3、單位或村委落戶接受證明(計生辦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
許可程式
由各派出所戶籍警持審批手續到市公安局人口與出入境管理科審批簽發準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