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棲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棲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棲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棲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辦公地址:棲霞市莊園街道錦繡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不動產統一登記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省和煙臺市關於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規定,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研究擬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開展自然資源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並監督實施,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市域城鄉統籌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城市設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以及城市重點區域規劃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景觀帶、對外交通幹線規劃控制線以內規劃編制的組織指導以及審批管理工作。
(八)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建設工程規劃設計、建築方案設計評審以及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核發市區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證》和《驗線確認書》。
(九)負責市區城市交通和市政工程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規劃信息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鄉規劃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
(十)牽頭組織開展城市更新工作,負責城市更新設計。
(十一)負責村鎮規劃管理工作。指導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負責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規劃設計行業管理,負責規劃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城鄉規劃學術及信息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負責林業、濕地和草原(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落實國家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和壓覆礦產資源管理。依法進行礦業權管理。負責全市規劃礦區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六)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擬訂測繪成果匯交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地圖管理,監督管理地圖市場,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並核准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七)負責組織全市造林綠化工作。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十八)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木材檢查站的規劃、報批和管理。
(十九)負責全市森林、草原(地)、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林地管理,指導縣級以上公益林劃定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退耕還林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林地徵用、占用和草原(地)的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濕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濕地的開發利用。
(二十)負責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落實國家相關標準,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照程式報批。負責世界自然遺產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申報有關工作。負責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提出全市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照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二十二)負責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發展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監督管理全市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花卉、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保護和轉基因生物安全。
(二十三)推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擬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縣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以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的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二十四)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預防、治理和森林、草原(地)防火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自然資源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二十五)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負責規範自然資源市場秩序,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等活動進行監測和管理,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違法案件。負責對各項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信息、機要、保密、檔案、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黨建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的建設、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財務科
擬訂有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承擔全市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績效評價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並負責有關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系統內專業統計監測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和行政監察科
組織起草有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研究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牽頭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林業管理、測繪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普法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指導、監督鎮(街、區)行政執法工作。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協調處置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重要信訪事項、跨區域信訪事項和群體性突發事件,督查落實重要信訪事項處理。牽頭中央及省、煙臺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督察協調聯絡工作,負責對重點問題進行督辦落實
自然資源調查和開發利用科
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負責自然資源綜合監管平台建設管理相關工作。開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事業單位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擬訂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管理監督全市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擬訂全市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全市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市耕地占補平衡和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原(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貫徹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牽頭編制全市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耕地、林地、草原(地)、濕地等國土空間轉用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和煙臺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擬訂全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地質和礦產資源管理監測科
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研究。擬訂全市地質勘查規劃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承擔礦產資源勘查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市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全市礦產資源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管理全市礦業權市場,調處探礦權和採礦權權屬糾紛。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以及相關管理工作和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承擔礦產資源開採、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地質災害預防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地下水過量開採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組織指導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等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國土空間生態管理科
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工程。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還草、城鄉綠化、森林城市建設等工作。承擔全市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發展。指導、監督全市古樹名木、珍稀樹木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承擔全市森林、草原(地)資源保護髮展和管理工作,擬訂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林地定額,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承擔建設項目使用林地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林地徵用、占用和草原(地)開發利用的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市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地)改革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集體林地、林木承包經營和流轉工作。負責全市林木種苗、花卉、草種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良種選育、審定、示範、推廣等工作。指導全市國有林場、良種基地、苗圃和森林公園建設。承擔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地)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負責全市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家公園、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承擔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承擔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方面相關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全市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森林、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森林、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指導全市林業和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
規劃管理監督科
組織擬訂全市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貫徹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標準和規範,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煙臺市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縣級重大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貫徹落實城市規劃相關政策制度、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城市重點區域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評估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前期論證與選址工作,指導市區規劃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市區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指導、方案評審與呈批工作。指導市區各類建設項目規劃條件和設計要求的調整工作。負責組織市區重點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建築設計方案評審工作,負責市區重點項目規劃事項的調度工作。負責市區城市專項規劃的編制與呈批工作。負責市區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管理工作,核發市區市政交通以及地下空間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作。負責規劃信息管理工作。參與市區市政工程規劃驗線和竣工驗收工作。牽頭組織擬訂城市更新、城市設計、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相關政策檔案、標準和規範。負責編制總體城市設計、區段城市設計、地塊城市設計、專項城市設計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設計實施評估工作。制訂村鎮規劃管理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以及村鎮規劃設計政策、標準和規範。負責村鎮風貌規劃設計的管理工作。指導鎮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村莊規劃編制工作。負責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等規劃管理工作。參與村鎮規劃工作執法和檢查。指導全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工作。
自然資源確權管理科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管理辦法;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負責上級確定的重點自然資源、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等專項登記工作。
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科
負責編制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管理市級基礎測繪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測繪項目。建立和管理全市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統籌全市遙感影像獲取和利用,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衛星遙感和測繪地理信息標準化工作。擬訂全市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全市測繪活動、質量。負責全市測繪信用體系建設與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管理相關工作。擬訂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圖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的政策並監督實施,審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匯交和測繪項目登記。組織指導全市基礎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產業發展和應急測繪保障工作,協調地理信息資源共享。開展全市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承擔地圖審核、國家永久性測量標誌拆遷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誌失去效能審批方面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統籌協調部門、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下屬單位

棲霞市森林資源監測保護服務中心
承擔全市林業發展、植樹造林、森林防滅火等具體事務性工作。承擔全市森林、草原、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等資源調查、監測工作。承擔森林資源核算和生態價值評估工作;承擔森林和草原(地)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林草種質資源保護、良種審定和林木種苗木本花卉質量管理服務工作。承擔林業科技項目申報服務、示範推廣等工作;承擔林業新技術、新品種等技術指導服務、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棲霞市規劃編研中心
承擔城市化發展戰略、城市規劃編制方法及重大規劃項目可行性的前期研究,參與區域性規劃、村鎮規劃、各類市政基礎設施規劃、景觀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編制服務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建築方案設計、組織及研究工作。承擔規劃編制的實施、動態跟蹤、調整等事務性工作;承擔規劃任務編制、規劃方案評選、規劃編制後期成果評估等服務工作。承擔縣域規劃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維護、管理等工作。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棲霞市地理信息中心
承擔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量和其它重大項目測繪工作;承擔基礎測繪資料、設施及成果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大地測量控制系統和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維護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數據的採集、統計、套用工作。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棲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承擔轄區內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承擔各類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日常管理、信息查詢等工作。承擔不動產權籍調查服務工作。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棲霞市土地資源儲備和利用中心
承擔土地資源儲備和利用事務性工作;承擔土地儲備、出讓以及儲備地維護管理等服務工作;為徵用、收購、收回土地的前期開發整理工作提供服務。承擔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及成果的管理、利用等工作。完成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棲霞市自然資源資源綜合執法大隊
負責對違反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土地、礦產資源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等工作。

現任領導

棲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趙雲剛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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