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赤字

森林赤字forest deficit 由財政赤字引入的形象概念。即森林資源消耗量過資源增長量的差額。一般地說,森林赤字的大小反映一個國家、地區經營單位森林經營水平低的程度,森林赤字越大說明營水平越低。產生森林赤字的原因往往是忽視森林資的培育和保護工作,重采輕造,重造輕管,形成以木生產為中心,經營粗放,采育失調。但是,個別經營位由於成熟林、過熟林比重大,林齡結構不合理,出暫時的赤字的情況也是有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森林赤字
  • 外文名:forest deficit
  • 定義:森林資源消耗量資源增長量的差額
  • 產生原因:忽視森林資的培育和保護工作
一般地說,森林赤字的大小反映一個國家、地區和經營單位森林經營水平低的程度,森林赤字越大說明經營水平越低。產生森林赤字的原因往往是忽視森林資源的培育和保護工作,重采輕造,重造輕管,形成以木材生產為中心,經營粗放,采育失調。但是,個別經營單位由於成熟林、過熟林比重大,林齡結構不合理,出現暫時的赤字的情況也是有的。
1978年以來,中國林業形勢明顯好轉,資源的培育得到加強,森林資源增長量逐步上升,使森林資源的增長和消耗逐步趨向平衡。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森林法》 ,要求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的方針,根據消耗量低於生長量的原則嚴格控制用材林採伐量。
林業生產逐步由粗放經營轉向集約經營,併合理利用森林資源,減少森林損失,是消滅森林赤字的重要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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