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撲救

森林火災撲救(forest fire suppression),即對森林火災採取的控制和撲滅之措施,目的是使火災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森林火災撲救
撲救方法,撲救過程,

撲救方法

由於森林火災的發生須以可燃物、氧氣(助燃物)和火源的存在為條件,採取的撲救措施應能隔離可燃物,或減少可燃物的蒸汽量使其低於著火下限;隔離空氣,或使空氣中氧的含量低於14~18%;還應使可燃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按此原理,可將各種森林火災撲救方法概括為:①窒息法。如復土、噴灑滅火劑和扑打等,可隔離燃燒所需的空氣,達到滅火目的。適用於火災發生初期。②冷卻法。即在著火可燃物上覆蓋濕土或灑水等,使著火可燃物的溫度降到燃點以下而滅火。③隔離可燃物。如開設防火線,將已燃可燃物與未燃可燃物徹底分離;在可燃物表面噴灑化學阻滯劑,或大量澆水形成阻燃帶,使其難燃或不燃。
按撲救時採取的手段,可分為直接撲救法、間接撲救法、航空滅火和人工降雨滅火。
直接滅火法
適用於弱度、中強度的地表火。包括:①扑打。用樹枝、濕麻袋片或膠皮條綁在木棍上,沿火界邊緣斜向火焰成45°角直接扑打滅火。扑打應一打一拖,直上直下,會助長火勢。②復土。在枯枝落葉層厚、森林可燃物多而雜亂的火場,可用此法。 ③以水滅火。是最普通、方便、廉價、效果又好的滅火方法。水有很大的熱容量,溫度每升高1℃,1千克水可吸收約4190焦熱量;在蒸發時可吸收約2220千焦的汽化熱量,因此具有很強的冷卻作用。當水受熱汽化時,每升水能變為1500~1700升的水蒸氣,又能稀釋進入燃燒區空氣中的氧氣濃度。此外,用壓力噴出的水柱還能衝擊著火的枯枝落葉,使其與泥土混合,起到滅火作用。④化學滅火。短效化學滅火劑是在水中加入潤濕劑如肥皂等,以降低水的表面張力,使之在可燃物表面迅速鋪開,並滲入可燃物內部;或者加入增稠劑如膨潤土、藻朊酸鈉等,使可燃物表面粘附一層較厚的液層,以較長時間保持潮濕狀態,當水分蒸發後便失去滅火能力。長效化學滅火劑是在水中加入耐火磷酸銨或硫酸銨等化學藥劑,可延緩或撲滅有焰燃燒和無焰燃燒。當水分完全蒸發後,這些藥劑仍然有效。⑤風力滅火。由發動機帶動風機產生強大風力,起到降溫和切斷火源的作用而達到滅火目的,適用於低強度的溝塘火和地表火。
間接滅火法
適用於高強度的地表火、樹冠火和地下火。常用的有:①隔離帶法。在火場前方或周圍開設防火線、防火溝等,以阻截火的蔓延。防火隔離帶的設定應儘量與天然和人工屏障相結合。②以火滅火法。有火燒法和迎面火法。火燒法即利用原有道路、河溝等自然屏障作為控制線,在控制線與火場之間點火,使火逆風燒向火場,兩火相遇使火熄滅。但點火後必須將順風燒向控制線的一側火撲滅。此法一般在溝塘、緩坡、草厚的地區或風口處,當隔離帶不能起到有效隔火作用,同時又不能對隔離帶進行加寬時採用。迎面火法多在大火逼近或遇到猛烈樹冠火,用人力難以撲滅、又不及開出防火隔離帶的情況下採用。一般利用道路、河溝作為控制線,依靠有利的地形條件,在反氣旋(產生逆風)形成後在火頭前方點火。由於受反氣旋作用,點燃的火就會被拉向火頭方向迅速蔓延,兩個火頭相遇使火熄滅。點火的距離一般為火牆寬度(即火烽向前蔓延燃燒的寬度)的20倍左右。
航空滅火
適用於交通不便的偏遠原始林區或次生林區。可由飛機在火場附近空降消防人員,迅速組織民眾一起撲火,也可用直升飛機運送地面撲火人員到火場撲火,滅火後迅速返回基地。此外還可利用飛機噴灑滅火劑形成的隔離帶能阻截溝塘火、灌木火和草原火。對小火或剛起不久的火災,可直接噴灑滅火劑滅火。
人工降雨滅火
在森林火災危險季節,經常會出現降雨的天氣條件,但因未能達到臨界點而不能下雨。用飛機或火箭在雲層中撒布少量促進冰晶作用的成核劑(如乾冰、碘化銀、硫化銅、尿素和四聚乙醛等),可促成降雨而滅火。

撲救過程

森林火災的撲救,一般在初期階段,須將森林火災限制在一定範圍內,通過撲滅火焰和封鎖火頭,防止其發展;至平定火階段,須控制火災擴大,並在火場周圍開設防火線;火平定後的熄滅火階段,應進行巡邏監視,直到林火最終熄滅。中國森林防火的方針是“預防為主,積極消滅”,一般採取下列戰略戰術。
確定主攻滅火地帶
按火災的不同威脅程度,將火場劃分為非限制進展地帶和限制進展地帶。在火場邊界外無天然或人工防火障礙物者為非限制進展地帶,火在這裡自由蔓延,宜將其確定為主攻滅火地帶,控制其火勢。限制進展地帶是在火場邊界外有天然或人工防火障礙物,火勢不易擴大的區域,可在控制非限制進展地帶的火勢後消滅本地帶的火。滅火時集中力量,首先截住火頭,並組織一定人員掃清火星、火尾,撲滅不明顯的小火,防止死灰復燃。
抓住時機迅速撲滅
小火和剛發生的火,風小、逆風和風向轉變時的火,空氣濕度大、有小雨和有霧天氣的火;以及下山火(坐火)、密林和水濕地帶的火都較易撲滅;夜間風力小,溫度低,濕度大,一般火勢也弱。抓住這些有利時機,迅速撲救,能節省大量人力、物資,減少森林損失。
犧牲局部保存全局
在滅火人力、物力有限的情況下,為保存更多或價值較高的森林,可犧牲部分價值較低的次要林地。如在人工林、原始林、次生林、草原之間發生火災時,可暫時放棄次生林、草地,集中力量保存人工林、原始林。在撲救一個火場時,先盡力撲滅火場的外圍火,控制住後再撲救火場以內的火。
徹底清理火場消滅隱患
火災撲滅後,如清理火場不徹底,樹根、枯立木、病腐木、倒木和踏頭等余火未滅,遇到大風就會復燃,造成新的火災。因此對火場須徹底檢查,肅清火源。火場清理後,經過一個中午的風吹日曬,不再冒煙,始能陸續撤離火場,但仍需留下部分人員看守,俟確認火場不會復燃後,才全部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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