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和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的建議。負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相關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工作。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調整建議。
(三)綜合協調市級經濟政策,牽頭研究經濟應對措施。負責監測、預測、預警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態勢,研究分析全市經濟運行狀況,提出應對措施建議。綜合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的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四)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物價等方面的情況,並提出建議。參與擬定財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性檔案。貫徹價格、糧食、能源、外商投資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按許可權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和調整少數由市級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
(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牽頭推進全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全市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推進開發區管理工作。
(六)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負責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和有關專項規劃。組織提出全市重點項目計畫草案。編制市本級政府投資年度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審核建設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外貿發展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目標。
(七)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規劃,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推動電力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電力運行工作。組織擬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全市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市區域協調發展總體戰略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措施。組織擬訂和實施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組織擬定全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規劃,綜合協調全市對口援疆工作。
(九)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組織擬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負責組織糧食等重要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
(十)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十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擬定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發展中重大問題的協調。銜接平衡全市交通項目的年度投資計畫及專項資金計畫。負責境內交通項目的審查和報批工作,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和國防交通保障規劃、計畫。統籌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交通戰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統籌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六)落實糧食巨觀調控政策。組織協調全市糧食調控、總量平衡、糧食購銷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市場監測及預警分析工作。推進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擬訂全市糧油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糧油產業發展。組織糧油產業科技推廣和交流合作。貫徹執行軍糧供應政策。負責儲糧安全,承擔全市糧食庫存檢查(清查)工作。落實全市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加強跨部門、跨地域、跨行業、跨領域的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綜合協調,統籌全面創新改革,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程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戰略引導作用。積極對接國家、省、襄陽市重大戰略,制定本地區重大戰略規劃,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市級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2、完善和加強巨觀調控。創新調控方式,強化經濟發展趨勢研判、全局性事項統籌、經濟體制改革協調等職能,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範圍。深化價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 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市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定生育政策措施,研究提 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 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落實全市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屬於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執行情況進行監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制定市場調節價範疇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行為規範,並對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3、與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等具體工作。市行政審批局負責市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牽頭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股)。負責行政事務、大型會議活動服務、行政檔案管理、協調提案建議辦理、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政務公開、信訪維穩、年度工作安排和總結、目標責任制管理、督辦落實等機關日常政務。承擔機關財務、部門預算、資產管理、機關“雙擁”、保密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行政事務。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考核、考察、培養、任用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規劃法規和體制改革股。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執行情況報告。開展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分析研究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及時提出措施建議。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的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組織起草綜合性檔案。研究提出全市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市級發展規劃。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市級發展規劃。統籌市級規劃編制立項。提出全市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參與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實施工作。
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機關法治建設,指導系統法治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研究全市經濟社會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協調落實產權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負面清單制度。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統籌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推進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 有關工作。承擔市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工業經濟和交通能源股。提出全市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促進工業協調發展的建議,組織擬訂跨部門的工業發展 措施。組織擬訂引導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落實情況。統籌工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按規定許可權做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統籌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的銜接平衡,提出綜合交通發展的有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全市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境內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公路、航空等建設項目的審查和報批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全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
組織全市國防運力動員和徵用。協調處理國防交通建設的有關問題。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和市服務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規劃和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擬訂能源行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相關體制改革的建議。
擬訂新能源有關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業管理。提出火電、核電、水電、電網和新能源發展布局及項目審核意見,負責相關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協調推進能源科技進步和能源裝備工作。協調農網升級改造工作。負責電力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全市年度電力規劃及電量平衡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理日常電力運行工作。參與協調有關電價的測算報批和監管工作。依法管理供電區域劃分工作。履行電力監督檢查權和電力行政執法權。履行政府能源對外合作和管理職能,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和總量控制工作。負責能源和電煤儲備。參與能源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工作。負責能源項目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油氣長輸管線(不含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安全生產和油氣管理工作。負責煤炭及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承擔我市能源預測預警及能源應急預案管理。
(四)財金貿易和服務業發展股。研究分析財政貨幣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建議。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申報核准非上市公司發行企業(公司)債券。協調推進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參與物流業、商貿流通領域重大項目的規劃布局與審核。負責全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的監控和協調。研究提出全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措施,組織編制並指導實施服務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服務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全市服務業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提出並協調實施全市促進消費體制改革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利 用外資、外貿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目標。組織申報全 市利用國外貸款項目並指導監督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組織申報 全市重要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計畫,並指導監督計畫執行。綜合 分析高技術產業發展態勢,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 進步的規劃。協調全市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體系建設。
統籌信息化 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推動國民經濟新產業的形成。參與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工作。研究擬訂和督促落實全市開發區發展戰略和措施。指導擬訂和審核各級各類開發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各類開發區設立的審核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開發區的年度考評和動態管理。負責各級各類開發區發展建設的調查研究和協調工作。
(五)社會發展和信用建設股。綜合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 務體系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審核社會發 展領域重大項目和各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項目,做好社會事業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工作。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研究促進就業及職業技能培訓等政策,指導和推進就業服務體系及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擬定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制度設計,起草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規範性檔案。統籌全市信用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編制發布信用信息目錄、協調推進全市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公開和套用。研究培育全市信用服務市場發展及推動市場行為規範工作。研究推進誠信教育、誠信文化、信用宣傳等社會誠信環境營造工作。指導協調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農村經濟和地區經濟股。提出全市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建議。銜接平衡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監督檢查投資計畫執行情況。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加強相關趨勢研判,提出調控措施和建議。參與研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增加農民收入、最佳化農業生產力布局等重大問題,提出有關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老少邊貧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易地扶貧搬遷、以工代賑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
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組織編制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後恢復重建計畫,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編制全市農業綜合區域規劃和農業區域資源綜合規劃。負責全市農業自然資源的依法綜合管理。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經 濟發展規劃和措施。協調落實國家關於“一帶一路”、中部崛起、 西部開發、長江經濟帶、長江中游城市群、漢江生態經濟帶的戰 略部署。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區域經濟發展重大戰略、規劃和政 策。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協調對口支 援新疆相關工作。
(七)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股。研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計畫期內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 測分析投資狀況。提出投資體制改革建議,全面推行線上審批。 最佳化民間投資環境,有序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統籌推進全 市重大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建設全市重大項目儲備庫。委託諮詢評估機構對歸口市級政府投資項目進行評審,負責市級許可權內歸口投資項目審批和概算管理工作。
組織歸口中央、省預算內項 目資金計畫申報。負責市本級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畫編制工作。 擬訂全市重點項目建設計畫。組織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協調 解決重大問題。負責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 評估督導工作,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八)價格調控和收費管理股(成本調查監審股)。監測預 警價格變動,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定價目錄, 貫徹落實綜合性價格政策。落實和完善全市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貫徹落實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 收費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改革實施意見及收費標準。貫徹執行國 家、省及襄陽市價格政策。研究提出市本級重要商品和要素價格並組織實施。
擬訂並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價格相關政策。擬定少數 本級政府管理的商品價格。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價格公共服務工 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之間價格工作。貫徹執行國家、 省及襄陽市成本調查監審的制度和辦法。承擔國家、省及襄陽市 下達的重要行業、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按規定承擔政府定價成 本監審。承擔國家、省及襄陽市下達的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監測 報告工作任務。建立重要商品價格監測網路及應急預案。建立市 場價格監測預警體系,及時發布價格信息,引導經營者價格行為。 協調指導涉案、涉紀、涉稅等價格認定工作。
(九)糧食管理股。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調控工作和糧食收購資格審批。協調跨區域糧食流通的合作與交流。承擔全市糧食流 通統計、監測預警和市本級應急管理及儲備糧油管理工作。協調落實政策性糧食補貼資金和儲備糧輪換風險準備金。貫徹執行國家、省以及襄陽市糧食倉儲政策。推進全市糧油倉儲物流設施的建設、維護和功能提升。督導全市政策性糧食承儲企業儲糧安全和安全生產。
負責全市糧油倉儲單位備案管理和政策性糧食庫存安全普查工作。擬訂全市糧油產業發展規劃。推進全市糧油科技創新和技術交流合作。組織協調實施優質糧食工程和放心糧油市 場體系建設。執行軍糧供應政策,負責全市軍糧供應糧源的統一 籌措、軍糧供應定點加工企業的遴選和監督管理、軍糧供應保密 體系建設。落實軍糧供應軍民融合發展規劃、駐棗部隊日常軍糧 供應和應急糧油供應保障任務。
行政編制
市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23名。設局長1名, 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9名,副股級職數4名。
市發展和改革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韓金輝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棗陽市朝陽路1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8:30-12:00,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棗陽市委、棗陽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