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陽市水利局

棗陽市水利局

棗陽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對外加掛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牌子。

根據《棗陽市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棗陽市委、棗陽市人民政府關於棗陽市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襄陽市委、棗陽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棗陽市水利局局長:陸玉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棗陽市水利局
  • 外文名:Zaoyang Water Conservanc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陸玉波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戰略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四)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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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國家和省、襄陽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六)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本轄區內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七)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照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八)開展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九)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
(十)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實施地方配套工程建設。組織提出並協調落實鄂北調水工程運行和後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對接協調鄂北調水棗陽用水水量及分配工作。
(十一)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二)指導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水利局要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職責分工

1、與市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水利局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等極端天氣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上級組織特別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2、與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的職責分工
水務管理方面的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從事餐飲等污染水體經營活動,在城市堤防及護堤地違法建設、擺攤設點、開展集市貿易,在城市河道岸邊從事洗衣、洗車、丟棄廢棄物行為等的行政處罰權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行使,水利部門負責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審查審批、批後監管等職責。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行政處罰過程中,需要徵求專業性意見的,水利部門應當及時出具意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新聞宣傳、信息、安全保衛、信訪、檔案、保密、政務公開、人大政協建議辦理、水利志、年鑑等工作。制定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信息化建設、管理與維護工作。
(二)財務股。負責部門預算決算、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提出水利財政資金安排建議,並統籌協調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有關水利價格、稅費、基金、信貸的建議。
(三)規劃與建設管理股。擬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為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實施方案提供技術支持。負責為有關防洪論證、洪水影響評價提供技術支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
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和監管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水利科技工作。擬訂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承擔水利行業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四)水資源與水土保持股(市節約用水辦公室)。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研究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行政許可工作後的監督檢查。承擔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水事糾紛,組織指導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文工作。組織實施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監測。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承擔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供需形勢分析。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
擬訂水量分配、水資源調度工作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負責擬定鄂北調水棗陽水量分配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監督轄區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實施。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五)水庫河道股(水旱災害防禦股)。指導水庫工程、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江河、河口的開發、治理與保護。指導河道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和堤防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實施水庫、河道管理和保護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指導水庫、河道堤防新建和除險加固工作。
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重要江河湖庫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以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預警工作。承擔蓄滯洪區、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指導蓄滯洪區安全建設、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擬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規劃,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農村水電增效擴容改造以及小水電代燃料等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六)河湖長制工作股。貫徹落實中央和省、襄陽市關於推行河湖長制的精神,負責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檢查指導監督和年度考核。承擔市河湖長制辦公室其他日常工作。
(七)移民股。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審核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
(八)人事股(離退休幹部股)。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意識形態、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統戰等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水利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行政編制

市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內設機構正股級職數8名,副股級職2名。
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棗陽市水利局局長:陸玉波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棗陽市光武大道32號。

辦公時間

辦公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棗陽市委、棗陽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市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 2019 年 3 月 3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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